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17        发布机构:人社局        字体:[   ]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文号:        索引号:59/2012-110545

秦人社〔2012165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转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有关单位:

现将《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冀人社〔20129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考评职业(工种)

按照省人社字〔201291号文件执行。市局将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确定考评工种。

二、考核对象和申报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业者和其他社会劳动者(不含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均可申报参加技师考评: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技师职业资格: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或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二)破格或越级申报条件。(参照冀人社〔201291号文件执行)

(三)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报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鉴定: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264日至72

(二)报名地点: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综合大厅16号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窗口。报名咨询电话:32626003262899

(三)注意事项: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须提供以下个人资料:

1、电子版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技术总结(3份)。

8、申报汽车驾驶员职业的考生还需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填写《河北省技师职业资格考评表》(为避免考生因填表字体潦草影响评审效果,考生需按规定样式和规格打印、交报此表。要求A3纸、对折、双面打印3份。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将提供电子版表格,考生报名时携带U盘进行拷贝,或登录qhd3262600@126.com邮箱下载,密码:3262600,并将填写后的电子版表格一并上报),过期不再受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会同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进行初审后,将初审合格人员报省厅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评审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在审核结束后退还本人。

技师考评省厅要求上报电子数码照片,为统一规格、版式,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将指定照相馆,为考生进行照相。

        

 

O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主题词:人力资源  技师考评  通知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514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