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立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08        发布机构:开发区管委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        文号:        索引号:145/2017-155914

 

机关各部门、各乡处、驻区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施部门联动责任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根据《秦皇岛市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经管委研究,决定成立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环保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环保委是加强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一)研究部署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政策、措施,审议对生态环境保护有重大影响的经济发展政策、规划、重大经济开发计划。
(二)统筹协调开发区大气、水、土壤、噪声污染防治的重点工作。
(三)指导协调并推动解决辖区内跨流域、跨地区的重大环境问题。
(四)督促各部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规划,落实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任务。
(五)完成管委、市环保委交办的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组成人员
    主 任:苏景文 管委主任
副主任:李 生 工委副书记、管委副主任
郝凤斌 工委副书记
李颖熹 管委副主任
扈秋宁 管委副主任
刘洪柱 管委副主任
何华庆 管委副主任
成 员:高静宇 管委办公室主任
杨恩伟 财政局局长
徐文龙 政法委书记、公安分局局长
刘建林 经济发展局局长
王满成 城市发展局局长
兰 红 社会发展局局长
李丽兰 政策法制局局长
张菊丽 行政审批局局长
董少华 驻京联络处副主任、科技局局长
张景森 建设规划管理局副局长
李伯岭 卫生局局长
孙志林 综合执法局局长
张伟忠 招商局局长
杨建宇 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陈淑红 环保分局局长
环保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保分局,办公室主任由陈淑红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研究提出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措施的建议;组织开展相关经济发展政策、规划、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的审议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指导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工作;组织协调全区重大环境问题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组织开展全区环境保护目标考核和对接省环保督察工作;承办生态环保委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生态环保委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完成环保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制度
(一)研究审议制度。环保委办公室可根据工作实际组织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联席会议,研究审议相关工作。
(二)工作报告制度成员单位向环保委报告环境保护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及议定事项落实情况。
(三)协调联系制度环保委办公室负责联系各相关部门,开展环保工作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