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13 发布机构:旅游和文化广电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文号: 索引号:135/2013-154731
各县(区)文广新局、市群艺馆:
按照省文化厅《关于开展河北省乡镇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试点工作的通知》(冀文社字〔2013〕22号)要求,省文化厅将在我市开展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试点工作。为做好这次评估定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加强对评估定级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文广新局主管局长为组长、文化艺术科和市群艺馆负责人为副组长、有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秦皇岛市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文广新局要高度重视,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组织好本县区的评估定级工作。
二、严格标准、客观评估。要按照《河北省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等级必备条件和评估标准》,对所辖乡镇综合文化站进行客观评估,实行一票否决制(七项必备条件中如有一项不合格的,不对其进行定级)。要从有利于促进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提高自身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出发,严格控制评估定级比例,保证本县区上等级站总数不超过文化站总数的45%,其中一级站一般不得超过10%,二级站一般不得超过15%,三级站一般不得超过20%。
三、搞好汇总、上报材料。文化站评估等级为: 900分至1000分为一级站、800分至900(不含)分为二级站、700分至800(不含)分为三级站、700(不含)分以下为不上等级。各县区要将符合上等级标准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名单、评分表及评估定级工作总结于6月17日前报市文广新局文化艺术科。
联系人:张 洋 王成成
电 话:3632591
邮 箱:qhdwhjysk@163.com
附件:1、秦皇岛市乡镇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河北省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等级必备条件和评估标准
秦皇岛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局
2013年6月13日
附件1
秦皇岛市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孙贵祥(秦皇岛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副组长:何 俊(秦皇岛市文广新局文化艺术科科长)
田国安(秦皇岛市群艺馆馆长)
成 员:姚远方(秦皇岛市群艺馆副馆长)
张 洋(秦皇岛市文广新局文化艺术科科员)
李 颖(秦皇岛市群艺馆培训中心主任)
王成成(秦皇岛市示范区创建办公室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