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脱氧核糖核酸(DNA)测序项目纳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8-14 发布机构:人社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文号: 索引号:59/2013-102721
秦人社〔2013〕86号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将脱氧核糖核酸(DNA)测序项目
纳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通知
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了使参保患者有病早知道和对有病患者进行更科学地用药治疗,根据河北省人社厅将“DNA”检测项目纳入医保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将部分“DNA”检测项目纳入我市第一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将癌症、高血压、高脂血症、糖尿病、心、脑血管病五种疾病纳入疾病易感基因检测。
2、将癌症、高血压、高脂血症、糖尿病、心、脑血管病五种疾病的用药纳入个性化用药指导检测。
3、脱氧核糖核酸(DNA)测序要严格执行《河北省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
4、具体实施办法由医保中心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