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2013年冬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23        发布机构:外事和商务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        文号:秦商〔2013〕184号        索引号:167/2014-160903

各县区商务局:

商务部定于2013年12月16日至2014年1月16日举办冬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以下简称对接会)。为做好对接会有关工作,根据《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2013年冬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有关工作的通知》( 冀商传[2013]71号)精神及我市具体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关于信息收集上报工作

(一)购销信息。各县区商务局要组织报送相关农业协会、农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村经纪人、农产品流通和加工企业等涉农商家信息及农产品供应和销售信息。

(二)企业大额采购信息。各县区商务局要组织引导本地规模较大的连锁超市、农产品批发商、涉农电子商务企业、餐饮企业、大型企业集团的原料采购部门、农村专业合作社等企业,申请成为新农村商网的采购商,发布农产品大额采购信息,并通过新农村商网采购对接系统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

(三)区域农产品信息。各县区商务局要收集当地有地域特色的农产品信息,通过新农村商网区域农产品平台,加大宣传、推广和对接工作力度,逐步提高区域农产品知名度和品牌价值,实现产销衔接,促进各地区域农产品营销工作。

上述信息自2013年12月16日起,通过新农村商网购销对接工作平台(http://nc.mofcom.gov.cn/djpt)进行报送。采购企业及本企业大额采购信息可填写《采购企业申请表》、《企业大额采购信息备案表》(见附件)后统一反馈至新农村商网。

二、关于上报信息和成交情况核实工作

各县区商务局要认真审核报送信息,确保发布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对接会开始后,及时报送《新农村商网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成交情况反馈单》。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商务局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资源与渠道,宣传推介新农村商网,动员并引导相关协会组织、企业和个人,有效利用新农村商网开展网上购销对接,同时组织媒体做好宣传推广工作。

(二)各县区商务局要加强与有关部门、涉农机构和企业的沟通协商,充分利用农村现有信息服务机构和人员,做好信息与数据收集工作。

(三)加强对农村商务信息服务站的指导,充分发挥党员远程教育系统的资源优势,紧紧依靠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发挥村级终端站点管理员、大学生村官的作用,开展信息收集、整理和购销对接服务工作。

(四)县区商务局要及时总结经验,全面评估对接会成效,逐步建立日常对接工作长效机制。对接会总结评估报告请于2014年1月17日前报送市商务局信息化处。

联系人: 商务局信息化处   张红旗

  话:3433811

  话:3433800(传真)

  箱:qhdswj@163.com

 

 

 

一三年十二月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