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科技局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2-14        发布机构:科技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文号:        索引号:116/2017-152324

 

为规范市场执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522)(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有关文件的要求,大力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部门自由裁量权,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监管。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监管职能,推进“双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二)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三)联合惩戒。建立部门间信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确保部门间许可监管信息的及时公示和推送,实现部门和地区间对企业严重失信信息的全面共享和有效利用。在惩戒机制建立上,要加强沟通,拓展协作范围,尽快签订本级惩戒协议,切实加强失信企业的信用约束,真正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
三、方法步骤
2017210起,科技局要开始推行“双随机”抽查,使之成为日常监管的主要方式。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建立“两库一单”并实行动态管理
1. 建立本级市场主体名录库。科技局要建立本部门监管的市场主体名录库,名录信息包括市场主体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电话等内容。
2. 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科技局以市、县两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为基础,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
3. 建立“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科技局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日常监督管理需要,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4. 全程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对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二)积极探索并不断规范执法检查流程
1. 积极探索开展联合检查。市县两级要结合本地实际,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抽查;整合部门检查事项,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要合法合理地确定检查事项,对同一市场主体要一次性完成检查;要按照“双随机”要求,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
2. 依法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确定“双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的情形,依法开展抽查。上级没有授权进行抽查的,严格按照上级安排部署的“双随机”抽查,做好检查工作。
3. 合理确定检查方式。抽查可以采用实地检查、书面检查和网络监测等方式,注重运用云计算和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
4. 全面准确记录检查情况。依法对被抽查市场主体实施检查,要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由被检查主体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确认,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检查人员要注明原因,必要时请有关人员见证,做到全程记录,并逐步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实现责任可追溯。
5. 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并依法进行处理,增强有效震慑,提高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
对于抽查情况,市科技局要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规定,通过局门户网站等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惩处。
(四)推进“双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
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违法名单制度。根据市场主体的信用情况,将随机抽查的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科技局要高度重视,推广“双随机”抽查工作,加强对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保障监管经费,加强跨部门协调配合,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分工。要抓紧制定本级具体实施细则或工作方案,明确在本级、本部门、本领域推广“双随机”抽查的任务和时间进度,明确工作责任,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三)加强宣传培训。一方面要结合《实施意见》及市政府要求,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大力宣传全市推行“双随机”抽查有关政策要求;另一方面要组织执法人员和市场主体相关人员开展培训,掌握和熟悉“双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