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戴河新区【2020】1号文件发布,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不误

发布时间:2020-02-21        发布机构:北戴河新区管委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67466224-6/2020-135

秦皇岛北戴河新区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两不误的若干措施

秦北新管〔2020〕1号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坚决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支持和帮助新区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保障新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1.助力发展高端旅游和高端康养产业。根据重点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积极落实资金,支持高端旅游、生命健康等重点领域产业发展。积极支持产业发展,加大对生物医药、医疗器械等入驻企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责任单位:产业研究院、发展改革局、财政局)

2.推进重点前期项目和新开工项目。完善项目分包责任制,对大湾汉唯、万豪酒店等一批重点项目逐一建立工作台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重大事项按照“一事一议”原则专题研究,帮助重点企业组织落实好人员排查和企业名单“两张清单”,高质高效推进各项防控工作。(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局)

3.做好企业复工复产服务保障工作。指导企业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各项措施,优先保障医疗药品、消杀用品、食品加工等类型企业复工复产,全力解决企业在生产、运输、原材料及防控物资采购等方面的困难,指导企业开展生产自救。(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局、社会发展局、规划建设局、旅游文化体育广电局、产业新城办、健康城办)

二、优化审批和营商环境

1.加快项目审批流程。推行网上办、预约办等措施,切实解决好疫情防控期间的政务服务,进一步简化项目手续办理,扎实推进容缺受理等制度,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企业因疫情影响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过程中,导致其错过办理期限的,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自动延长许可有效期,各相关审批单位应及时指导、协助企业补办手续,不得以超期为由进行处罚。(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规划建设局、自然资源分局)

2.帮扶企业稳定生产经营。保障阿那亚、中保绿都、南戴河建成区等受疫情冲击的酒店、餐饮、旅游、零售等行业的水、电、气、暖等生产要素的充足供应,各相关行业部门不得因企业缴费问题擅自停供。对受疫情影响导致缴纳费用困难的企业,可由企业向管委申请缓缴或减免相关费用。对于新区冬季旅游项目,因受疫情影响损失较大的,经主管部门认定后,给予一定资金补助。(责任单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旅游文化体育广电局、财政局、电力公司)

三、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

1.减免延期企业税费。对纳税人因疫情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对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三个月。(责任单位:税务局)

2.减免企业房租。对承租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免收房租2个月。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对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运营方对中小微租户适度减免疫情期间租金的,可给予适度财政补贴。(责任单位:财政局、商务合作局)

3.返还失业保险费。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政策执行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责任单位:人社局、财政局)

4.缓缴社会保险费。对于因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照规定经批准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收取企业滞纳金,不影响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责任单位:人社局、税务局、财政局)

5.加大还贷款优惠力度。支持秦皇岛银行取消所有结算费用。鼓励其他银行参照秦皇岛银行做法,为新区企业贷款提供优惠政策;鼓励各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暂时不能正常经营生产的企业,合理调整还款时间。(责任单位:财政局、新区各银行等金融机构)

6.支持企业融资需求。加强对有关医院、医疗科研单位及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制造及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攻关等方面的新增融资需求。鼓励各金融机构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开辟快速便捷的审批通道,给予最优惠利率,酌情减免手续费。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信用贷款支持,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综合金融服务。(责任单位:财政局、新区各银行等金融机构)

四、严控市场切实保障民生

1.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全面排查辖区内超市和集贸市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和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切实保障全区口罩、消毒水、蔬菜等防护用品和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稳定。(责任单位:商务合作局、工商局、发展改革局)

2.切实保障改善民生。抓紧实施群众安居工程、创业就业工程、教育保障工程、卫生健康工程、便民利企工程等十项公共服务项目,扎实推进26项民心工程,持续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责任单位:综合办公室、社会发展局)

中央和省市政策另有支持或优于本政策的,则执行上级政策。本政策执行期暂定为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至疫情结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