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应急管理局集体讨论审核重大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19-12-11        发布机构:        字体:[   ]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762053117/2020-99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办案质量,把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做到准确、及时、有效地实施行政处罚。12月9日,市应急管理局召开局长办公会,对重大行政处罚进行集体讨论。会议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王家喜主持,在家局领导,重大行政处罚案卷承办科室(大队)负责同志,案件承办人员,政策法规科,机关纪律、律师等参加会议。

  会上,各案件承办人对市应急管理局涉及的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施工等7类行政处罚,以及对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等4类行政强制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案件办理和处罚情况进行汇报,各与会人员对案件处罚程序是否合法、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足、法律依据是否明晰、裁量是否得当等分别提出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一致意见,对案件提出的处罚意见予以认同。

  王家喜强调,各执法人员要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和积累,发挥好主观能动性,从根本上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要求落实到行政执法实践的全过程,始终秉承严格、公正、文明、廉洁,确保每个案件程序精准、取证精准、处罚精准,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