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青龙将实现安全生产责任险在高危企业全覆盖

发布时间:2019-11-22        发布机构:        字体:[   ]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762053117/2019-89

9月11日,河北省安委办印发了《河北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费提取使用办法》,河北省新的安全责任保险运行机制初步形成。为了落实河北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进工作会议精神,11月19日,青龙满族自治县安委办在县应急管理局七楼会议室召开全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进工作会议,青龙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华部署工作,崔金魁副局长主持会议,人保财险、中国人寿财险、太平洋财险等7家保险公司,全县非煤矿山、选厂(尾矿库)、冶金企业、烟花爆竹等52家重点企业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青龙满族自治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进工作实施方案》青安办【2019】69号文件,张华指出,河北省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的必然要求和具体体现,是健全安全监管机制的积极手段和有效补充,是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创新途径和有力抓手。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重要意义,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生产经营单位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以后对死亡、伤残者履行赔偿责任的保险,对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具有重要作用。一要建立市场竞争机制,实行市场化管理,支持符合条件的7家保险机构积极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业务。二要建立监督管理和联合激励机制,针对高危行业企业不按规定进行投保、保险机构不按合同约定开展事故预防等现象,应急管理局必须对企业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对保险机构终止框架协议,纳入“黑名单”管理,停止在青龙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

  张华强调:要切实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切实发挥应急管理局和安委会成员单位监管作用,深入推动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在青龙全面落实,实现高危行业企业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