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网吧治理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08-05-08        发布机构:旅游和文化广电局        字体:[   ]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文号:秦文〔2006〕21号        索引号:135/2008-220012

2006年5月30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77次主任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文化局局长高忠英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贯彻落实《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加强网络文化市场管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自2002年9月《条例》颁布以来,我市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实施,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网络资源利用率低。多数网吧成为聊天室、游戏厅。二是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特别是县城、乡镇及城乡结合部的网吧存在用电不符合安全要求、消防安全通道不畅通、吸烟现象普遍等现象。三是管理粗放,经营业主素质不高。单机占地面积狭窄、室内通风不好、卫生条件较差、环境品位低。一些乡镇网吧业主不懂技术,缺乏管理、经营知识。四是落实《条例》仍有漏洞。个别网吧仍存在接纳未成年人上网和超时营业的情况。上网卡与上网人员身份不符的现象时有发生。

为了贯彻落实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我市贯彻落实〈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加强网络文化市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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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程序:经局内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秦皇岛市文化局办公室
 

附件: [06]21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