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

发布时间:2009-08-26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

体裁分类:规划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61/2009-155948

一、前言

土地是宝贵的自然资源,是人们生产生活的场所和空间,是农业基本生产资料。秦皇岛市为沿海开放城市,经济迅速发展、人口日益增多和建设用地规模不断扩大,全市耕地以平均每年590公顷的速度迅速减少,到1996年全市人均耕地减少到O.076公顷(1.14亩)。预计未来秦皇岛市经济将仍以较快速度发展,人口不断增加,各类建设项目还要占用一定数量的耕地,人地矛盾日益突出。因此,必须认清土地所面临的形势,切实加强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合理确定农业用地和建设用地规模与布局,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加大内涵挖潜力度,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切实保护耕地,为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提供良好的土地条件。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秦皇岛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是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为指导,根据全市上地利用状况,在土地利用潜力分析、各业用地需求量综合分析预测的基础上,确定土地利用方针和目标,协调部门用地矛盾,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和各类用地控制指标,确定城镇用地控制规模,落实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划分土地利用分区,并提出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

本次规划的基期年为1996年,目标年为2010年,划分1997一2000年和2001--2010年两个阶段,并展望2030年。

二、土地利用现状

(一)土地利用现状

1996年全市土地总面积779046.1公顷,其中耕地198862.5公顷,占25.53%;园地62840.7公顷,占8.07%;林地204480.9公顷,占26.25%;牧草地5.1公顷;居民点及工矿用地53479.1公顷,占6.86%;交通用地11551公顷,占1.48%;水域44886.4公顷,占5.76%;未利用地202940.4公顷,占26.05%。

(二)土地利用特点

1.土地资源类型复杂多样,有利于各类生产基地建设。本市由北向南依次为山地、丘陵、盆地、平原、滩涂、海域。由于复杂多样的地貌类型,形成不同的土地利用方式,北部以林地发展为主,丘陵以果园、耕地为主,平原主要是耕地,是粮油生产基地,滩涂利于开展旅游业和水产养殖业。

2.区位条件优越、交通便利,有利于土地开发利用。本市地处华北与东北交界处,环渤海经济圈中间,是河北省对外开放窗口,是著名旅游城市,是我国最大能源输出港。有利的区位条件,便利的海、陆、空交通,给本市的开放,带来有利条件,能够促进土地的开发利用,提高土地利用的效益。

3.林地面积广,生态环境较好,在全省占优势。秦皇岛市林地和园地面积占市域面积的34.3%,全市森林覆盖率远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在全省十一个省辖市中是生态环境最好的地市之一。

4.旅游资源丰富,为著名的旅游城市。本市有142公里的海岸线,以沙质海滩为主,黄金海岸是国内罕见的沙丘带,是发展旅游事业的天然资源,北戴河、南戴河等避暑胜地,山海关、长城等名胜古迹众多,是发展旅游,促进本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

(三)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耕地减少,人地矛盾突出。秦皇岛市人均耕地一直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992年土地详查全市耕地212285.3公顷,1996年减少为198862.5公顷,平均每年减少3355.7公顷,而同期全市人口由252.2万人增加到261.1 6万人,平均每年增加2.24万人。人均耕地从1992年的1.26亩下降到1.14亩。人口与耕地、建设用地之间的矛盾不断加剧。今后随着全市外向型经济发展步伐的加快,对土地的需求量仍将加大,如果耕地仍旧照此速度下降,人地矛盾将更加突出。

2.土地利用率低,土地质量差。从土地利用程度分析,秦皇岛市土地利用率为73.9%,垦殖率为25.5%;建设用地率为8.3%,均低于全省78.5%、36.5%、9.1%的平均水平。在耕地中,旱地所占的比例为67.7%,占较大比重,且土壤中有机质含量低。耕地整体质量差,严重制约农业生产的发展。

3.自然灾害频繁,水土流失严重。本市受季风气候影响,降水的时空分布不均匀,干旱、洪涝、冰雹、大风等自然灾害比较频繁,容易造成农业减产。全市森林覆盖率虽然较高,但是在丘陵地带部分裸岩地区,土层薄,树木少,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相对脆弱。

4.城镇、村庄用地超标,存在浪费土地现象。伴随全市经济的发展,城市外延发展很快,内涵挖潜不够,使城镇用地规模不断扩大。农民富裕后,农村出现建房热潮,导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迅速增加,造成耕地大量减少。根据土地统计资料,1987—1996年,全市新增农村居民点用地就达1097.4公顷。到1996年底,全市村镇人均用地面积达到201.1平方米,城镇村庄无节制地扩大,造成土地浪费严重。

(四)后备土地资源潜力和建设用地内涵潜力

1.后备土地资源潜力。1996年全市未利用土地面积202940.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6.05%。除去裸岩、裸土地和沼泽以外,可供开发利用的土地面积为136260公顷,占未利用土地的67.1%。另外在水域用地的9606.67公顷滩涂中,在不影响行洪的前提下,可供开发利用的有4000公顷。共计140260公顷土地可开发利用。其中可开发成耕地的有9400公顷,其余的可开发为园地、林地和建设用地等。另外通过土地整理,可复耕砖瓦窑占地和坟头占地;农田水利工程明渠改暗渠,发展喷灌、滴灌等技术,可增加一部分耕地;再加上农村居民点整理,平房改楼房,使部分村庄用地复垦为耕地。预计全市后备土地资源潜力约在147260公顷。

2.建设用地内涵潜力。根据统计资料,秦皇岛市城乡居民点用地大大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市区按人均120平方米、县城按人均100平方米计算,内涵潜力为1045公顷;建制镇和村庄按照人均150平方米计算,内涵潜力为9233.8公顷。由于秦皇岛市经济条件的限制,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将所有潜力开发利用,预计规划期内能够挖潜利用的约有3815公顷,占总潜力的37.1%。

三、土地利用基本方针与目标

秦皇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了未来本市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目标,“九五”末国内生产总值力争比1980年翻三番半,达到385亿元,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再翻两番,达到1560亿元;2000年粮食总产量达到100万吨以上。根据这一目标和本市土地利用现状,今后本市土地利用方针和目标为:

(一)土地利用基本方针

坚持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为基本方针,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实施“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土地利用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强耕地保护;控制非农建设用地规模,搞好城镇内部用地挖潜;加强土地生态建设,提高环境质量,在山区实施以植树造林、水土保持为重点综合治理工程;开展土地整理与开发复垦,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达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实现全市国民经济发展战略,为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提供良好的土地条件。

(二)规划的目标

1.实现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有余。根据省级规划下达的指标,规划期间耕地减少量控制在6906.6公顷以内,补充耕地量达到8093.3公顷以上,实现耕地净增1186.7公顷。

2.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1450公顷以内,其中占用耕地控制在6550公顷以内,确保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对土地的需求。

3.加强林业建设,力争在规划期末将所有宜林荒地绿化,使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0%以上。

4.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严格控制城镇规模,下大力量搞好城镇内部挖潜和村庄整理,逐步降低城乡居民点人均用地水平。

5.加快土地整理和开发复垦步伐,为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提供保障。抓住重点,着眼整个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确保实现省厅下达的规划期内增加耕地1186.7公顷的指标。

近期目标:到2000年全市耕地面积保持在19.9万公顷以上,耕地减少量控制在2000公顷以下,其中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1900公顷以内,补充耕地量达到2300公顷以上,确保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有余。实现城镇村内部挖潜3900公顷,大力植树造林,森林覆盖率达到37%以上。

2030年展望:由于秦皇岛市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到2010年基本实现现代化,到2030年步入现代化城市行列。全市经济实力明显增强,产业结构更加合理,比例关系趋向优化,第二、三产业比重提高,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各种农产品产量稳步增长,外向型经济发展将进入一个新阶段,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预计到2010年之后,秦皇岛市建设占用耕地平均每年约在500公顷。到2030年,全市宜耕荒地大部分已被开发,加上土地整理和村庄缩并增加一部分耕地,大体能够补充每年建设占用的耕地数量,耕地总量基本能够保持2010年的水平。

四、规划方案指标调整

(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指标

1.耕地 1996年全市耕地面积198862.5公顷,到2000年计划补充耕地2320公顷,其中开发耕地1320公顷,土地整理增加耕地1000公顷;同期减少耕地1973.3公顷,其中建设占用1866.7公顷,灾害损毁106.6公顷,净增耕地346.7公顷,到2000年末耕地面积调整为199209.2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5.57%。2001—2010年计划补充耕地5773.3公顷,其中开发耕地3306.6公顷,土地整理2466.7公顷;同期减少耕地4933.3公顷,其中建设占用4666.6公顷,灾害损毁266.7公顷,净增耕地840公顷,到2010年末耕地面积调整为200049.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67%,到规划期末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有余。

2.园地 1996年全市园地面积62840.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07%。计划到2000年开发6933.3公顷未利用土地为园地,城乡居民点用地和其它建设项目占用147.8公顷,园地面积调整为69626.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94%;2001--2010年,开发未利用土地增加园地17333.3公顷,居民点和其它建设占用园地369.5公顷,到2010年园地面积增加到8659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11%。

3.林地 1996年全市林地总面积为204480.9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26.25%。1997—2000年计划开发15466.7公顷未利用土地为林地,林地面积调整为219947.6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28.24%;2001--2010年计划开发林地38666.8公顷,林地面积调整为258614.3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33.2%。森林覆盖率明显提高。

4.牧草地 1996年全市牧草地总面积为5.1公顷。规划期内计划保持牧草地现有面积,主要在提高牧草地单位面积产量上做努力。规划期末全市牧草地面积仍为5.1公顷。

5.城乡居民点与工矿用地 1996年全市城乡居民点与工矿用地面积为53479.1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6.86%。由于城镇规模的扩大和工矿业的发展,预计1997—2000年,秦皇岛市区和县城用地增加1433.7公顷,其中占耕地857.9公顷;占园地134.9公顷,村庄转用320.6公顷。村镇居民点新增用地311.4公顷,其中占耕地170.3公顷,占非耕地141.1公顷,独立工矿新增用地375公顷,其中占耕地170.7公顷,占非耕地204.3公顷。同期由于村庄转为城市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减少320.6公顷。村庄整理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减少用地305.3公顷,增减相抵,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净增1494公顷,到2000年全市居民点及工矿用地调整为54973.1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7.05%。2001--2010年,秦皇岛市居民点和工矿用地新增4498.6公顷,村庄整理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减少560公顷,增减相抵,净增加3938.6公顷,到规划期末,全市居民点及工矿用地调整为58911.7公顷,总土地面积的7.56%。

6.交通用地 1996年底全市交通用地11551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1.48%。1997--2000年,由于铁路、高速公路和低等级公路升级增加交通用地550公顷,其中占耕地317.3公顷,占非耕地232.7公顷;同期农田道路整理,减少用地134公顷,增减相抵,净增加416公顷,到2000年全市交通用地面积调整为11967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1.54%。2001—2010年交通用地增加1375.3公顷,其中占用耕地793.4公顷,占非耕地581.9公顷,同期农田道路整理,减少用地333.3公顷,增减相抵,净增加1042公顷,到2010年全市交通用地面积调整为13009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1.67%。

7.水域用地 1996年全市水域用地44886.4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5.76%。由于修建桃林口水库、洋河口闸、洋河水库除险加固等水利工程,1997—2000年新增用地918.7公顷,其中占用耕地350.5公顷,占非耕地568.2公顷;另外灾害损毁增加水域面积106.6公顷,由于农田整理和滩涂开发减少293.3公顷,增减相抵,水域面积净增加732公顷,到2000年水域用地调整为45618.5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5.85%。2001—2010年,需新增水利用地2296.6公顷,其中占耕地876.1公顷,占非耕地1420.5公顷,灾害损毁使水域面积增加266.7公顷,水域用地面积共增加2563.3公顷,农田整理减少水域面积806.7公顷,期内水域面积净增加1756.6公顷,到2010年,全市水域用地调整为47375.1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6.08%。

8.未利用地 1996年底全市未利用土地面积为202940.4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26.05%。1997—2000年,由于土地开发和土地整理以及建设占用使未利用土地减少25241.1公顷,到2000年未利用土地调整为177699.3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22.81%。2001—2010年土地开发和建设占用减少未利用土地63207.6公顷,到2010年末未利用土地面积调整为114491.7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14.7%。

(二)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与城市用地规模控制指标

控制建设用地和城市用地规模是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重要保证。依据各部门用地规划及上级控制指标在反复综合分析与平衡下确定规划期间全市新增各项非农建设用地11438.6公顷,其中占用耕地6533.3公顷,占园地517.3公顷,占未利用地4388.0公顷。其中1997—2000年新增用地3268.2公顷,其中占耕地18667公顷,占园地147.8公顷,占未利用地1253.7公顷。

规划期间重点建设项目有山海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用地200公顷,其中占耕地166.7公顷,占非耕地33.3公顷。桃林口水库、洋河口闸、洋河水库除险加固、箭杆岭水库、董家口水库建设共需用地3075.5公顷,其中占耕地1200公顷,占非耕地1875.5公顷。高速公路、承秦出海路、联北路、抚昌乐线、秦青线、京建线、青龙采矿专用线等交通用地1495.9公顷,其中占耕地992.3公顷,占非耕地503.6公顷。卢龙电厂、抚宁电厂用地442.7公顷,其中占耕地170.6公顷,占非耕地272.1公顷。青龙铁矿用地356.6公顷,其中占耕地103.3公顷,占非耕地253.3公顷。

依据省下达的控制指标,在对原城市规划进行认真分析反复协调的基础上,确定到2010年秦皇岛市下辖三区四县建成区总面积控制在153.06平方公里,市区人均用地118平方米,县城人均用地100平方米,分别比1996年现状下降14平方米和18平方米,达到保护耕地、控制城市盲目外延和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率的目的。

(三)土地开发整理指标

土地开发整理是有效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土地有效供给的重要途径。按照河北省国土资源厅下达的8093.3公顷的控制指标,依据秦皇岛市土地利用现状、后备土地资源潜力和开发条件,确定1997—2000年,全市共开发土地23720.1公顷,土地整理lOOO公顷,其中增加耕地2320公顷,林地1 5466.7公顷,园地6933.4公顷;2001—2010年,全市开发未利用土地 59306.7公顷,土地整理2466.7公顷,其中增加耕地5 773.3公顷,林地38666.8公顷,园地17333.3公顷。通过土地开发整理,使全市土地利用率提高11.4个百分点,土地利用更加充分,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四)基本农田保护区指标

1996年全市耕地面积198862.5公顷,预计2010年秦皇岛市总人口将达到327万人,鉴于秦皇岛市人均耕地面积和人均粮食占有量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因此应最大限度地对耕地进行保护,本规划2010年全市耕地总面积为200049.2公顷,保护面积184045.3公顷,人均保护面积0.91亩,占耕地总面积的92%。

五、土地利用分区

(一)区域土地利用战略

秦皇岛市地貌类型复杂多样,自然条件地域差别显著,各地经济发达程度差异较大,土地利用方式也有所异同。一依据土地资源类型、土地利用方向及经济发展布局,将全市划分为三大区域:

1.沿海平原外向型经济开发区域:本区包括市区、抚宁县东南部和昌黎县东部。本区与海洋相连,兼具海洋和陆地资源优势,是对外开放和滨海推移战略的前沿地带。市区是以港口为核心的多种运输方式构成的集束性枢纽,本区旅游资源丰富,交通便利。根据省政府制定的“两环带动战略”的要求,环渤海地区要大力发展临港产业,形成以城市为依托的沿海产业带,突出港VI和旅游资源优势,发展建材、化工、旅游及海洋产业。土地利用宏观格局是:规划期内林地、园地面积保持相对稳定并略有增长,建设用地将有所增长,耕地面积有所减少。随着市区极化扩展,滨海产业带的迅速成长,沿滨海轴线将形成城镇密集带,城镇、交通、旅游用地将有一定增加。

2.中部平原丘陵农业综合开发区域:本区包括昌黎、抚宁两县大部、卢龙全部。区内纵贯大秦、京秦铁路、102、205国道和建设中的京秦高速公路构成区内两条主要开发轴线。本区是全市耕地密集分布区。要大力发展农业,在两条轴线的重点区位,适当设置工业小区,发展乡镇企业。规划期内,应加大力度对本区内宜农荒滩荒地进行开发,耕地数量保持相对稳定,并有一定增加,确保其作为全市粮油菜基地的重要地位。城镇、交通、工业等建设用地将有所增长,并集中分布在两条主要开发轴线上,规划期内非农建设用地增加较快。园地、林地数量有所增加。

3.北部山地林果矿综合开发区域:范围基本与青龙县域相吻合,是市域矿产、林果资源集中分布区。交通不畅,经济相对落后,土地开发难度大。因此要因地制宜,发展自给性农业,商品性畜牧业和果品业,保护性与商业性相结合的林业生产格局,大力开发矿产资源,促进经济发展。土地利用格局是:由于桃林口水库的建设,水域用地有所增加;规划期内矿产资源将被大规模死发,交通、城镇、工矿等建设用地有一定增长。规划期内要增加林果用地,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大力开展林果基地建设;努力开发宜农、宜林荒地,增加耕地面积。加强生态建设,为全市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二)土地利用分区

以区域土地利用战略为指导,依据土地利用方向的主导性,将全市划分为农业用地区、林业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及自然和人文景观区五类土地利用分区。并制定相应的用途管制措施。

1.农业用地区。本区是全市耕地集中分布地区,主要分布在昌黎、抚宁、卢龙的大部分地区和青龙县一些农业相对较发达的沟谷地带,总面积为37.94万公顷,占全市总面积的48.7%。该区土地利用以农业为主,根据区内用地的结构差异,又细分为重点农业区和一般农田区。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土地质量差,区内村庄用地严重超标,耕地持续减少。针对以上问题,今后要切实加强耕地保护,除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与分布外,严禁转为建设用地。区内居民点用地原则上不能扩大,工业小区和独立工矿用地在市级规划控制指标内,通过县级规划合理布局,尽量不占耕地。要通过开垦宜农荒地,使耕地面积不能减少。耕地严禁向其它用地转用,其它用地可以向耕地转用。一般农田区要在注意提高质量和效益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宜果荒地,发展果园,但不能挤占耕地。要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加强农田基本建设。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发展优质高效农业,不断提高农田质量和生产能力。

2.林业用地区。本区是林地、园地集中分布地区,并有大面积宜林荒山待开发利用,林业发展潜力较大。该区主要分布在市域北部,青龙县境内,总面积为37.97万公顷,占全市总面积的48.7%。该区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土地利用率低,水土流失严重。今后土地利用方向以林果为主。要大力开发宜林荒山,发展林果,要通过封山育林护林恢复植被。区内的耕地是人们的基本农田,要加强保护,特别是沟谷平地要严禁占用,坡耕地要修筑梯田;提高质量。居民点、工矿建设要尽量占用非耕地,切实保护耕地。本区根据利用方式的不同分为水源保护林区、经济防护林区和防护用材林区。

防护经济林区要增加投入,提高干鲜果经济林比重,不断提高土地质量,应用科学技术,搞好品种更新与改良,不断提高产品产量和质量。区内及附近不得兴建有污染的企业。严禁各类建设占用名、优、新、特种植园用地。

水源保护林区主要位于桃林口水库、洋河水库和石河水库周围,区内现有林地只准进行抚育和更新的采伐,严禁大规模成片采伐,现有宜林荒山应全部绿化,矿山开采要有防止水土流失和防污措施,切实保护水源。

防护用材林区要大力植树造林,增加植被,依据不同土地条件,建设丰产林、水土保持林、防护林和经济林体系。要加强管理,提倡间伐,不断改善生态环境。

3.城镇用地区。指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土地。主要用于各项非农建设用地的占用,包括各县城用地和建制镇用地总面积18636公顷,占秦皇岛市域面积的2.4%。主要问题是区内土地利用率低,人均用地水平偏高,周边侵占耕地现象较严重,因此,该区今后发展方向是:城镇建设要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确定的各级城市和村镇的用地规模严格控制,鼓励走内涵挖潜的路子,加快旧城旧村改造步伐,提高城镇土地利用率、容积率和产出率。城镇建设确需扩大的,要在规划确定的控制圈内,利用非耕地和质量差的耕地,城镇建设用地区内的土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以前,应按原用途使用。能够耕种的废弃撂荒地应及时恢复耕种。要保护和改善城镇生态环境,禁止建设占用规划确定的永久性绿地、菜地和基本农田。村镇建设用地要积极进行改造整理,大力挖掘内部用地潜力,有条件的村镇提倡实行村庄缩并,拆平房、建二层以上楼房。严格控制在村镇建设用地区以外搞建设占地。

4.独立工矿区。指独立于城市、村庄以外的工矿企业用地,主要用于工矿生产建设,总面积1290公顷。区内的土地利用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行业用地定额标准进行安排,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占用独立工矿用地区内的农田。项目建设要注意环境保护,禁止污染周围的环境,由于开采、压占等造成破坏的要及时复垦,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合理利用。

5.自然和人文景观区。该区可分为自然保护区和旅游度假区两类。秦皇岛市境内主要有黄金海岸和老岭自然保护区以及昌黎和南戴河沿海旅游度假区,分别位于昌黎、青龙、抚宁县境内,总面积达到20165公顷,在土地利用上以自然保护和旅游度假为主,要大力发展植树造林,提高林木覆盖率和防护能力,在生态环境不受破坏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实行多种经营,并可在黄金海岸发展生态旅游。对区内的农业用地要因地制宜进行生产,严禁占用和改变用途。区内严禁开垦、放牧、砍柴和森林采伐。旅游设施的建设严禁占用耕地和林地,防止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的破坏。区内影响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的其它用地,应按要求调整到适宜的用地区;要严格控制区内的非农建设用地,建设项目布局要与规划相一致,严禁建设有污染的工矿企业。

六、规划实施的政策与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使人们充分认识到我们所面临的土地资源不足的严重危机,树立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的意识,为实施规划打下公众基础。通过对刑法中有关土地条文的宣传,使人们树立依法用地、依法管地的意识。

2.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城镇规模盲目外延。建设用地要走集约利用、内涵挖潜的道路。加强旧城旧村改造,充分利用原有建设用地,不断提高城镇土地容积率和产出率,严格控制新增用地,确需新增的要严格审批,并按照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与布局进行用地配置,不符合规划的不批准用地。,对城市规划进行认真审核修编,保证两个规划协调一致,切实控制城镇盲目外延。

3.建立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土地用途管制是深化土地利用管理的重要措施。县、乡级规划要依据市级规划确定的区域土地利用战略和土地利用分区管理的方向与措施,具体划分土地用途区,并落实到地块,标绘到规划图上,制定具体的用途管制规则,重点对耕地和建设用地进行严格控制,严禁耕地随意转用,切实保护耕地。

4.建立耕地转用许可证制度。为加强对耕地的保护与管理,严禁耕地向其他用途转用。并建立耕地转用许可证制度,由用地单位提出转用申请,经土地规划部门审查,属于允许转用范围的耕地,发给转用许可证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不属于允许转用范围的耕地严禁转用。没有耕地许可证的一律不批准用地。

5.积极开展土地整理,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农地整理要结合农业综合开发,以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为核心,实行山、水、田、林、路统一规划,合理配置,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不断提高土地产出率。要结合农村小康建设,积极开展农村居民点整理,推进居住方式的改革,逐步进行村庄缩并集中,建设中心村,不断改善人们的生活条件。同时要对砖瓦窑和废弃地等进行整理,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率,扩大耕地面积。

6.积极开发后备土地资源。后备土地资源是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重要保证。要增加对荒废土地开发的资金、物资、技术和劳力投入。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推广拍卖“四荒”的经验,使土地开发向深层次、高质量发展,确保土地开发任务的完成。

7.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切实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建设。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区是落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的具体体现。要对基本农田的占用实行严格控制,非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一律不许占用。增加对基本农田的资金和科技投入,提高基本农田的出产率。要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管制制度、建设制度、许可制度和补偿制度,真正做到基本农田数量不减,质量不断提高,保证农产品的基本需求。

8.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土地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实施监督体系,承担起规划实施和监督检查的责任,在建设项目占地,城市建设,耕地保护,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土地开发与复垦等土地利用活动中,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管理。对违反规划的行为,要依据有关法规进行处罚。


公开程序:经局内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市国土资源局科技规划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