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2008年住房建设计划

发布时间:2008-04-30        发布机构:住房保障和房管局        字体:[   ]

体裁分类:规划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186/2008-112950

秦房字〔2008〕29号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和建设部《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建住房[2006]165)《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对秦皇岛市住房建设的指导和统筹,结合我市“十一五”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秦皇岛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按照国家和我市房地产调控的相关政策,坚持以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住房需求为导向,以住房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为原则,制定了《秦皇岛市2008年住房建设计划》,着重发展中低价位、中小户型住房,构建有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组成的满足不同层次居民居住需求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

    一、2008年住房建设计划指导思想

  按照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建设部《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建住房〔2006〕165号)、《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秦皇岛市住房建设实际,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为基础,进一步完善以市场为导向,加强宏观调控,调整住房结构,坚持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建立和优化以重点发展满足中低收入家庭自住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建立满足不同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提出科学合理的土地布局规划和供应计划,引导符合国情的住房建设模式和消费模式,促进秦皇岛市经济社会与住房建设的持续、平稳、有序、健康发展。

  二、2008年住房建设计划基本原则

  《秦皇岛市2008年住房建设计划》以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住房需求为导向,以住房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为原则,促进住房建设和房地产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秦皇岛市2008年住房建设计划》坚持树立和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促进产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要求,合理确定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目标。一是结合我市经济增长速度和土地等资源供给情况合理确定住房建设总量。二是按照国家“十一五”重点发展中小套型住房等产业政策的要求,结合我市居民收入结构及市场需求合理确定住房建设的套型比例结构。三是按照国家“十一五”重点发展中小套型住房等产业政策的要求,结合我市财力和土地供给情况以及住房保障范围,合理确定保障性住房建设比例和总量。

  三、计划的范围及年限

本计划的规划区为秦皇岛市主城区,计划年限为2008年。

  四、2008年度住房建设总量

  2008年规划建设各类住房91960套,建筑面积940万平方米。其中,套型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的住房79960套,建筑面积686万平方米,占住房总建筑面积的73%。

  (一)2008年商品住房建设总量

2008年建设商品住房900万平方米,其中新审批、新开工项目建设商品住房300万平方米,续建项目建设商品住房600万平方米。可建设8.6万套住房。

  (二)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

  1、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

  2008年度规划建设经济适用住房5960套,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60平方米。具体位置见附表。

  2、廉租住房建设规模

  2008年计划收购廉租住房100套,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50平方米。

    五、2008年度住房用地供应情况

  1、2008年度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及结构

  按照全市住房发展规划目标,适度增加住房用地供应规模,进一步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年度土地供应要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

  2008年度,全市城市区住房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为6034亩。其中商品住房用地为5300亩,保障住房用地为734亩。其中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中,新增用地800亩,存量土地5234亩

  2、加大闲置土地处理力度,积极促进存量土地利用

  进一步加强土地整理,加大各类闲置土地的处理力度,依法征收土地闲置费、收回闲置土地;妥善处理土地遗留问题,加大问题楼盘的处理力度,积极盘活各类存量土地,保障住房用地有效供应。

  六、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市国土部门要严格依据“国办发[2006]37号”文件和《秦皇岛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及2008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土地供应计划,确保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土地优先供应。

  (二)从规划源头加强管理。一是将“国办发〔2006〕37号”文件中关于90平方米以下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所占比重要求,廉租住房配建比例在规划条件和选址意见书中予以明确,作为土地招牌挂出让的前置条件之一;二是在规划方案中增加套密度与净密度要求,并标明90平方米以下户型结构比例;三是严把审批许可关。省、市施工图审查机构在施工图审查时要严格把关,按照规划要求审查普通商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比例,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市规划、国土、房产部门在审批核发相关许可手续时,也要严格审查规划方案及方案落实情况,确保普通商品住房套型比例以及廉租住房配建指标落到实处。

  (三)加强房地产开发管理。市房产局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切实落实《房地产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进一步明确开发项目规模、销售价格、户型配置、廉租房配建、物业管理用房配置等要求,对出让地块的项目提出限定户型、限定房价的要求,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之一。

  (四)切实落实好廉租住房保障资金,除争取省和中央补助70%资金外,主要资金来源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土地出让金收益和市财政专项资金。

  (五)各相关主管单位,应结合本部门职责,积极组织好计划的实施工作,建立计划实施的分级负责制,保障计划内项目的顺利实施。

  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计划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对落实计划不力及违反计划的行为,市政府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2008年经济适用住房用地安排一览表

地块编号 项目名称 用地面积(亩)

08-01 海阳三村项目 228

08-02 山海关西河家园2-3项目 57

08-03 市房屋维修管理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 15

08-04 港务局职工住宅项目 170

08-05 扬道庄经济适用房 264

合计 734

二○○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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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秦皇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