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卫生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09-04-07        发布机构: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体:[   ]

体裁分类:计划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        索引号:169/2009-165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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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秦皇岛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制度的通知》(秦政办[2009]23号)要求,特编制秦皇岛市卫生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说明和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秦皇岛卫生信息网”门户网站(www.qhdwsj.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秦皇岛市卫生局联系(地址:秦皇岛市燕山大街90号,邮编:066000,电话:3621384,传真号码:3647681。电子邮箱:qhdwsjbgs@126.com)

一、概述

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保障落实,工作措施到位,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明确有关科室的工作职责,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并由专人开展具体工作。编制了《秦皇岛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秦皇岛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在我局的门户网站上公开。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做好政府信息及时向公众传递,我局制定了拟文、定密、审核、发布等程序,使公文进入审签程序时就明确该公文信息可否公开,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公开与保密两不误。自《条例》颁布以来,我局利用局务会和全局会议,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条例》,明确了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和监督保障机制,规范了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08年底,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主要内容

截止至2008年12月31日,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2条,其中2008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条。

(二)公开的主要类别情况

在2008年度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设置类信息2条,占10%;人事信息8条,占36.4%;计划规划类信息2条,占10%;卫生统计类信息1条,占5%;医疗政策类信息2条,占10%;工作动态类信息1条,占5%;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4条,占20%。

(三)2003年以来,公开信息情况

梳理2003年-2007年历史类信息完成了2003年1月1日以来的信息界定、审查工作,共界定、审查信息362件(其中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132件)。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四)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要通过三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

1.在秦皇岛市卫生局门户网站(“秦皇岛卫生信息网”网站)上公布,网站地址为:http://www.qhdwsj.gov.cn。

2.在秦皇岛市档案馆设置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

3.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6月18日居民刘海玲申请公开惩治非法行医、出租科室、用人体做医学实验的有关政策。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尚未出台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项目具体标准,我局暂实行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08年度我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六、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目前信息公开工作才刚起步,面向社会宣传力度不够。要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信息的知晓率,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2、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信息发布量少,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要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信息发布的监督,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3、缺乏信息的管理与维护的专业技术人员。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4、公开的形式和效果上还需改进。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不够多样化,群众的参与度还不够,2008年度我局仅收到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今后,我们将不断加强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使文件在生成之时就对文件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进行界定,经科室负责人初审和分管领导审核后予以公开,努力缩短政府信息公开时限。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