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国土资源系统“安全生产攻坚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8-26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计划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秦国土资[2009]112号 索引号:61/2009-152811
秦皇岛市国土资源系统“安全生产攻坚年”
工 作 方 案
按照省、市安委会“安全生产攻坚年”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我市国土资源系统“安全生产攻坚年”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安全监管目标任务,解难题,办实事,求真务实,攻坚克难,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把国家“安全生产年”和省政府“安全生产攻坚年”的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推动各项矿山安全监管工作上台阶、上水平,促进全市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目标任务
(一)重点打好四个攻坚战
一是积极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打好煤矿整合关闭攻坚战,认真落实省政府[2008]75号文件精神,配合煤矿企业重组兼并托管工作,做好柳江一带煤矿资源整合和关闭工作。
二是配合安监部门尾矿库专项整治,打好尾矿库违法占地清理整顿攻坚战,解决尾矿库占地问题。
三是协调有关部门,打好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攻坚战,集中打击无证采矿越层越界采矿、非法转让矿业权等违法行为,确保矿业秩序稳定。
四是打好地质环境治理和地质灾害防治攻坚战,保证全市无因地质灾害引发重大安全事故,地质环境状况得到不断改善。
(二)完善制度
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目标责任制,坚持行政“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完善责任制考核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强化跟踪督查。进一步发挥责任目标考核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加大奖惩力度。把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三、时间安排
“安全生产攻坚年”工作大体分四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2009年4月—5月上旬)。市、县(区)国土资源局(分局)根据《秦皇岛市“安全生产攻坚年”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研究部署年度安全监管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具体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进度,对“安全生产攻坚年”重点工作做出具体安排。
(二)整体推进阶段(2009年5月中旬至9月)。市、县(区)国土资源局(分局)围绕总体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整体推进,狠抓落实;要加强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工作落实情况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按时限、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本阶段结束时,重点工作任务要完成60%以上。
(三)集中攻坚阶段(2009年10月至11月)。对工作落实中的难点问题,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加以解决,确保攻坚克难取得实际成果。本阶段结束时,重点工作任务要完成90%以上。
(四)巩固提高阶段(2009年12月)。市、县(区)国土资源局(分局)要在自查自纠、治理整改的基础上,认真组织检查验收和开展“回头看”,对未完成的任务要“补课”,确保全部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要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攻坚年”工作的经验做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攻坚年”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主管领导负责制,主管科(股)室牵头负责制,矿管、监察、地环、耕保等主要科(股)室都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积极主动牵头协调做好工作,层层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各县(区)国土资源局(分局)结合各自实际,尽快安排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安全生产攻坚年”工作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攻坚年”要围绕打好四个攻坚战和安全监管责任制完善,坚持以点带面,既要突出重点工作,又要兼顾其他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三)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市、县(区)国土资源局(分局)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协调联动,形成合力,推动工作开展,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顺利完成。
公开程序: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秦皇岛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