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统计局2009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09-03-05        发布机构:统计局        字体:[   ]

体裁分类:计划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秦统纪检〔2009〕5号        索引号:171/2009-094604

 

2009年,全市统计系统要全面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省纪委七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市纪委提出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资源在市场中配置、资金在网络上监控、清廉在监督中保持”的思路,加强监督检查,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统计改革和发展中,积极构建有统计部门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成效,为出色完成各项统计工作任务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
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认真开展对党的十七大及
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执行情况和市委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推动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加强国家、省统计局党组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加强对全国统计工作会议各项工作部署、特别是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等重要统计工作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机关效能建设、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和信息公开等项工作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的监督,及时公开机关内部重要管理事项,保障党员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强化专项经费和招投标的监督管理。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严禁设立“帐外帐”、“小金库”、违规开设银行帐户和公款私存。
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把改进党员干部作风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切入点,教育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在全局干部职工中认真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着力解决不尽职责、服务差,不讲标准、效率低,不思进取、激情少,不守纪律、乱作为的问题。通过这一活动,使广大干部始终保持一种奋发有为、干事创业的激情,一种认真负责、科学求实的态度,一种不图虚名、埋头苦干的觉悟,一种攻坚克难、敢打硬仗的决心,一种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在全市统计系统党员干部特别是科级以上干部中深入进行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和全国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精神。结合作风建设年和科学发展观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切实增强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开展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对广大统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教育,牢固树立职业使命感和荣誉感。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廉政宣传教育的特点和规律,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建立完善纪检监察网站,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组织全市统计系统开展廉政建设理论研讨活动,探索开展“唱廉政歌、写廉政文、读廉政书、看廉政片、树廉政风”等活动,努力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三、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
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强化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单位一把手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的反腐倡廉工作负重要责任。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进一步健全年初责任分解、年中专项述职、年底责任考核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制定《2009年度局领导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规定》,与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四、强化制约和监督,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利用职权搞数据商品化、以数谋私的行为;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以赌博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的行为;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超标准多占住房等行为;违规插手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谋取私利的行为;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利用公款大吃大喝、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搞公费旅游的行为等,要坚决清理纠正,并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建立与岗位职责相对应的廉洁从政承诺制度,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述廉中要对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情况进行自查、明示。
五、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认真对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鼓励真实举报和署名举报,为真实举报和署名举报人员严守秘密。对上级纪委批转的举报信件要认真办理,按要求及时上报结果。加强和改进查办案件工作,明确办案纪律,规范办案程序。坚决纠正有案不报、压案不查的现象,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手段,加大组织处理工作力度。正确把握政策,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
六、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基层基础建设联系点制度和全市统计系统巡查制度
积极改进工作作风,树立大局意识,强化服务理念,建全和完善领导干部基层基础建设联系点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与一个县(区)建立联系点,为基层统计工作排忧解难。建立全市统计系统巡查制度,完善对县区基层基础工作、统计数据质量、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目标考核和评价体系,突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权。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的监督,推行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加大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力度,促进全市统计系统政风行风的转变。
七、认真落实市委《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意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按照市委《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意见》,构建全市统计系统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根据市委加大和预防腐败工作动员部署会的要求和所确定的59项工作任务,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完善和细化31条具体工作目标,一项一项地抓好落实。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按照上级纪委的要求,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行风建设,加强效能监察。积极协助市政府纠风办搞好全市民主评议活动。
八、适应新时期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加强自身学习和实践锻炼,增强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认真学习贯彻党章,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法律、统计、审计、会计、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相关知识。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纪检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职责范围,规范工作程序,严格学习制度。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在坚持原则、秉公执纪的同时,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努力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真正成为党的忠诚卫士和群众的贴心人。各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班子要关心、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职责,切实解决他们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不断开创我市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