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人社〔2016〕45创业就业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08-25        发布机构:人社局        字体:[   ]

体裁分类:计划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文号:        索引号:59/2016-105343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秦人社〔201645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创业就业三年行动计划(2016

-2018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创业就业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314

 

 

 

 

 

创业就业三年行动计划

2016-2018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创业就业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持续有力、扎实有效推进我市创业就业工作,结合全市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就业优先战略,以积极推进创业就业新业态、去产能职工安置、精准扶贫和城填化建设等工作为重点,以健全完善创业就业扶持政策为抓手,以不断优化创业环境、释放创业创新带动就业倍增效应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强化服务,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断开创我市创业就业工作新局面。

二、目标任务

2016-2018年,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促进城乡劳动者创业规模比例继续提高,城镇新增就业质量数量协调发展,主要任务指标与经济发展合理匹配,全市就业局势持续稳中向好。实施创业培训25000人,扶持创业12500人(其中高校毕业生1200人),带动就业37300人;培育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创客空间等创业服务平台25家以上;新增创业担保贷款1亿元。

三、主要举措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1.健全完善扶持政策。积极适应创业就业新形势、新业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创业者的困难和需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创业就业扶持政策。2016年上半年,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技能扶贫、初次创业人员社保补贴和租金补贴等项政策做出明确规定。

2.提高政策落实成效。全面推进创业担保贷款、社会保险补贴、创业培训补贴、创业实训补贴、初次创业人员社保补贴、就业创业园区建设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众创空间房租宽带网络和公共软件补贴等创业政策的落实,把监督检查贯穿政策落实全程,促使政策真正落地见效。2016年一季度,完善、规范、印发就业专项资金申请及审批制度,统一程序,优化流程,推进享受政策规范化、便利化。

(二)搭建创业服务平台

3.加快众创空间建设。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加快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根据众创空间为创客提供的创业服务内容、工作实效及费用减免情况,给予适当的房租、宽带网络和公共软件补贴。采取与知名创业投资机构、专业化创业服务机构合作共建、委托管理等模式,2016年到2018年,至少建设3家以上的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省级示范性众创空间,其中2016年建成1家。

4.大力兴建创业园区。根据《秦皇岛市就业创业园区认定及管理办法》,健全建立创业政策服务工作机制,完善“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的梯级孵化服务体系,全力建设一批就业创业园区。全面提供创业指导、项目对接、工商注册、融资服务、人才对接、创业培训等“一站式”服务,落实就业创业园区建设补助费、维护补助费以及水电费补贴、房租物业补贴等项政策,提升入驻企业孵化成功率。2016年每个县、区要建设1家以上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等人员返乡创业孵化园,2018年分别达到2家以上。2018年,全市至少建成25家就业创业园区。

三)拓宽资金支持渠道

5.设立创业扶持资金。鼓励企业、行业协会、群团组织、天使投资人等以多种方式提供资金支持,设立创业扶持资金。主要用于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创业服务平台和创业园区建设。各县区可根据本地创业工作开展情况,对公共服务机构及其它社会组织开展的创业宣传、创业训练营、创业创新大赛、创新成果和创业项目征集、展示和推介活动给予适当支持,对创业实训和当地政府规定的有利于创业创新的项目给予补贴。

6.突出创业担保贷款核心政策作用。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促进就业的积极作用,扩大政策扶持群体,将网商、电商、微商创业项目纳入扶持范围,将灵活就业劳动者、去产能失业人员、精准扶贫对象、农民自主创业人员纳入扶持对象,重点解决他们在经营过程中资金不足问题。扶持一批吸纳就业效果明显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适当提高贷款贴息比例,降低准入门槛。在2015年的基础上,力争三年内新增创业担保贷款1亿元。

(四)开展创业专题活动

7.举办创业创新大赛。按照省人社厅统一安排,组织好以高校毕业生为主体的“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和河北省青年创业创新大赛初赛,向上级选拔推荐好秦皇岛市创业创新优胜参赛项目;会同市总工会、市电视台组织好职工技能创业创新大赛。同时,综合运用政府公共资源和社会资源,提供政策扶持、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园区孵化、风险投资等对接服务,帮扶参赛优秀项目快速发展壮大。

8.积极参加京津冀青年优秀创业项目成果展示交流对接活动。抓住省厅统一组织的京津冀三地青年优秀创业项目集中展示活动契机,宣传我市创业扶持政策,搞好创业项目对接,吸引京津冀创业项目落户秦皇岛。陆续邀请三地创业青年代表以及企业、高校和金融机构创业负责人等,定期分批到我市开展系列活动,搭建三地青年创业者交流合作平台,形成服务青年创新创业的长效机制,促进青年创业项目成果推介系列化、常态化。

9.实施农民工返乡创业专项行动计划。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5]38号),会同扶贫开发、农业等有关部门认真实施好提升基层创业服务能力、整合发展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开发农业农村资金支持返乡创业、完善基础设施支持返乡创业、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业培训专项、返乡创业与万众创新有序对接等七个行动计划,制定实施细则,明确责任分工,改进服务管理,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实效。

10.鼓励支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有关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发〔20163号)等文件精神,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搭好创业平台,鼓励和支持有离岗创业意愿且具备创业条件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

11.实施创业精准援助活动。将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服务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创业培训、创业孵化等各项政策和服务措施统一打包,对有创业能力且有创业意愿的去产能企业失业人员和贫困人口,实行“一对一”精准援助,落实扶持政策,对接服务培训,提升创业成功率。

12.举办多种形式创业公益活动。按照“政府引导、公益支持、市场运作”模式,支持相关部门、社会团体针对城乡劳动者举办不同规模、不同形式的创业沙龙、创业大讲堂、创业训练营等创业公益活动,使之成为凝聚城乡创业者、展示创业方案和创业项目的载体。

(五)强化创业培训服务

13.推进创业培训政府购买服务。按照公开规范、保障质量、提升效益的原则,从2016年开始,启动和实施创业培训政府采购工作,对创业培训机构实行公开招标,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类优质教育培训资源投入创业培训。对中标的创业培训机构,加强绩效管理,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14.加强创业培训师资培训储备。制定全市创业培训师资教育储备计划,统一组织开展创业培训师资培训,加快解决创业培训师资紧张问题。根据我市创业资源和特点,积极探索开发富有我市特色的创业培训课程体系以及培训教材,相关经费从创业扶持资金中列支。对参加创业培训、实训的,支持开展研究性学习、创新性实验和创业模拟活动,并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实训补贴。

15.研究开发培训项目。发挥高校、科研院所、教育培训机构、企业、行业协会、群团组织等作用,大力开发符合城乡劳动者特点、便于操作、适宜由市场主体运作的创业培训项目,列入城乡劳动者创业培训计划。2016年开始,建设秦皇岛市创业项目库,每年适时开展创业项目征集活动,将优秀项目纳入项目库展示推介。

16.开展有针对性的创业培训。强化创业培训管理服务,抓好创业培训与项目推介、开业指导、跟踪服务等项目对接;有效开展创业培训,对参训人员进行基本资格甄别,将其是否具有创业意愿并有一定的创业条件作为必备的参训条件,提高培训后的成功创业率;将小微企业主纳入创业培训范围,通过对其加强创业培训及后续服务,提升创业能力,保证创业稳定性。每年力争实现创业培训后的成功创业率不低于5%

17.实施城乡劳动者创业培训计划。认真制定年度城乡劳动者创业培训计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对有创业意愿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进行一次创业培训,组织专家、企业家对高校毕业生开展创业指导。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加强系统教育培训,培育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农民,以及从事粮食、畜牧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的生产经营主体领办人和青年农场主。

18.建立健全创业辅导制度。聘请知名企业家、成功创业人士、专家学者,组建创业指导团队,通过上门服务、集中服务、电话服务、跟踪服务等形式,为创业者提供个性化、专业化咨询、指导和服务。

19.建立综合性创业指导中心。整合创业服务资源,在市、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有编制内建立综合性创业指导中心;全力加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在原有就业社保窗口的基础上增设创业指导服务窗口。本着“典型创建,稳步推进”的原则,2016年重点建设提高20个乡镇(街道)、40个社区、100个行政村服务站,2017年进行扫尾工作,力争全市乡镇(街道)、社区服务平台全部建设达标,30%行政村服务站建设完成。2018年推进基层服务平台工作考核评估机制建设,对于业务突出单位,通过“以奖代补”形式予以鼓励。推行创业服务标准化管理,适应城乡创业者特点,推动线上线下服务互动,打造集多样化、差别化、精细化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为创业者提供集政策、项目、融资、培训、孵化、服务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实现创业服务无死角。

四、实施步骤

2016年开始,到2018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制定方案阶段20161季度)。围绕贯彻落实《创业就业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通过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62季度-20183季度)。按照《创业就业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实施方案》,统一思想,加强协作,狠抓落实,全面推进创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总结深化阶段20184季度)。对行动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完善创业就业政策,健全工作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业就业是民生工程,更是民心工程,要以本实施方案为统领,严格按照市委“明确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军令状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规划,兼顾质量效益,确保工作进度,抓好贯彻落实。

(二)明确责任分工。要严格建立部门间、上下间的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合理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创业就业政策落实到位。在创业就业扶持资金的使用上,既要上好安全阀门,又要培育积极引擎,促使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三)强化督导检查。市人社局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随时突击检查和季度例会调度两种方式,以创业人数增长、创业政策措施落实、创业服务质量、创业带动就业效果等为主要指标,切实加强对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的督导和检查,督促工作落实,确保工作成效。

(四)加强宣传引导。创新宣传手段,丰富宣传方式,广泛深入宣传创业就业工作的政策措施、先进经验、典型案例,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了解和回应社会关切,主动做好政策引导服务,帮助创业者和用人单位全面了解政策,准确运用政策,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创业、兴业、乐业的良好氛围,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积极投身创业活动。

 

附件:创业就业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