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建设局“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08-04-21        发布机构:城乡建设局        字体:[   ]

体裁分类:计划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秦建[2008]91号        索引号:134/2008-164359

为进一步促进“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以下简称承诺制度)的落实,加快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夯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根据秦皇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的《秦皇岛市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承诺制度”的全面建立、规范落实为目标,进一步完善企业“三项制度”内容,打牢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为推动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全面建立“承诺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制度建设;督促企业完善安全自我约束机制,进一步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全面落实“三项制度”,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逐项落实承诺内容,进一步巩固安全生产基础。

三、主要任务

(一)继续推进“承诺制度”的落实。全面建立规范、完善的“承诺制度”体系,使建筑施工企业真正处于“承诺制度”约束之中,承诺制度充分发挥作用。

(二)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三项制度”建设。严格审核和备案,通过继续修订、逐步完善、严格落实“三项制度”,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使“三项制度”真正成为企业安全管理的基本规范,成为政府对企业实行有效监管的重要依据。

(三)督促企业对照安全生产承诺内容,加强安全管理,增加安全投入,改善安全条件,搞好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等,确保承诺内容得到落实和兑现,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巩固,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进度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4月20日之前)

1、召开会议进行专门研究和部署。各县(区)建设局、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召开一次专门会议,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对本部门、本单位“承诺落实年”工作进行专门研究部署。

2、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各县(区)建设局、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制订“承诺落实年”工作方案和阶段工作计划(参照方案),对全年“承诺”落实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制定承诺内容兑现落实计划,对承诺内容进一步细化,对各项指标进行量化,明确工作进度,确保承诺事项按计划、按步骤、按标准进行兑现。

(二)完善提高阶段(4月21日至5月31日)

1、进一步梳理“承诺制度”工作开展情况。各县(区)建设局对本辖区、本系统实行“承诺制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确切掌握承诺书签订单位数量和“三项制度”审核备案情况,尤其要掌握没有签订承诺书,但属于实行“承诺制度”工作方案确定的范围,符合签订承诺书规定要求的企业单位(其中包括新注册企)和法人变更企业的数量,一并进行登记和建档;同时做好未签订承诺书单位的签订工作,要求相关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三项制度”。

2 、对“三项制度”建设进行“回头看”。各县(区)建设局要对2007年底以前建筑施工企业建立的“三项制度”进行复审,确保达到标准和要求;对2008年新建立的“三项制度”,要按照2007年“三项制度”试点现场会要求的“预审、运行、审核、备案、上报、张挂”六个规定动作,做好审核备案工作,并纳入网络管理体系。

2007年底以前已经建立“三项制度”的企业单位,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三项制度”,确保其更加符合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要求和本单位实际,更加科学、规范和完善;2008 年新纳入的企业单位,要按照市安委会《在全市重大危险源企业和相关企业单位中实行“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与政府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具备建立“三项制度”条件的,要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三项制度”建设工作。

3 、建立试点并做好经验推广工作。对建筑施工企业中承诺制度落实、“三项制度”建设比较突出的,要树为示范单位,并做好其先进经验和做法的推广工作。

(三)督导检查阶段(4月21日至10月31日)

1 、跟踪督导和检查。要通过专项督查和执法检查等形式,对“承诺落实年”工作安排部署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承诺制度”落实情况和“三项制度”审核备案情况进行普查;对企业单位“三项制度”落实情况,抽查不同工种和岗位的职工,抽查率不得少于15%;对承诺内容兑现落实情况,要深入现场,逐个单位进行跟踪督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督办整改。

2 、开展安全生产承诺落实专项行政执法活动。要结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活动和隐患治理工作,加大执法和隐患整治力度,并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承诺落实专项行政执法活动。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承诺内容未兑现的,尤其是“三违”现象,要严厉处罚。

3 、建立帮扶工作组。对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三项制度” 建设不规范、问题多的单位,要组织相关专家和管理人员 建立帮扶工作组,帮助其建立和完善“三项制度”,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4、企业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承诺的内容,在安全管理,制度建设,资金投入,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设施设备和技术改进以及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等方面,逐项抓好落实。要开展全员“三项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对职工“三级教育”的掌握情况进行考核,遵守和执行情况要进行考评,建立定期考评机制。

(四)评估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2月15日 )

市建设局安委会将组织考核,按照省《承诺落实工作评估实施细则》对相关企业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并现场逐项打分,根据评估得分情况,衡量各建筑施工企业“承诺制度”落实、“三项制度”建设、承诺内容兑现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确定是否达到总体目标要求。总体评估达标单位要达到承诺书签订单位总数的85%以上,其中优秀单位每行业不少于本行业单位总数的15%。对总体评估优秀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对总体评估不合格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派驻专门人员进行现场督办,限期达到标准和要求。

(五)总结表彰阶段(12月16日至12月31日)

“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工作结束后,市建设局安委会将对落实年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落实年工作开展好的县区、建筑施工企业,予以通报表彰。

五、工作要求

各县区建设局、各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形成共识,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各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三项制度”,狠抓安全生产管理,坚决杜绝“三违”现象;对建立的“ 三项制度”,要统一装订成册,并下发到企业内部所有干部职工,做到人手一册;要开展全员“三项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活动,对职工“三项制度”的掌握情况要进行考核,遵守和执行情况要进行考评,并登记建档,建立定期考评机制;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承诺内容制定兑现落实计划,在安全管理、制度建设、资金投入、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设施设备和技术改进以及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等方面,逐项抓好落实。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承诺落实年”工作的领导,市建设局成立“承诺落实年”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区)建设局和各建筑施工企业也要成立专门的组织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承诺落实年”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完善协调工作机制。各县(区)建设局和各建筑施工企业要按照效能和权责统一的原则,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具体工作规则和工作制度,努力形成多部门联手、各工种参与、协调有序、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保证“承诺落实年”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加强宣传和舆论监督。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对进度快、力度大、效果好的单位要进行表扬,对进度迟缓、图形式、走过场的单位要进行曝光 , 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加以推广,激发企业自身抓安全的积极性。

(四)做好总结表彰工作。“承诺落实年”工作结束后,市建设局将对落实年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工作开展好的县区和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各县区建设局、市直各建筑施工企业从5月份开始 ,每月8日前要向市“承诺落实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承诺落实年工作方案》于4月20日前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2月15 日前要上报“承诺落实年”全年工作总结。

 


责任部门:市建设局安全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