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建筑市场净化工程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08-04-21        发布机构:城乡建设局        字体:[   ]

体裁分类:计划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秦建[2008]94号        索引号:134/2008-165023

建筑市场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良好的建筑市场环境,对维护公平,推动建筑业发展,提高工程建设水平,改善城乡面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发挥重要作用。为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推进《十大重点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得以顺利实施,特制定《建筑市场净化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净化建筑市场环境,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推进建筑业健康发展,为我市经济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效服务和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举全力、出重拳、治顽症,打好全面整顿和专项治理“两大战役”。通过进一步加强对招投标活动、建设程序、建设工程各方主体责任的监管,进一步理顺建筑市场统一管理体系,加强对港务集团公司建筑工程的规范管理,使建筑市场存在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使招投标活动得到进一步规范,有形建筑市场作用得到进一步加强,市场各方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明确。着力解决建筑市场长期存在的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积极探索建立劳务分包制度,促使建筑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

三、工作重点

(一)净化市场环境,全面整顿市场秩序

对2007年1月1日以后开工建设,尚未竣工的工程项目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查处:

1、检查建设项目是否存在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开工的行为,是否存在施工图未经审查用于建设工程的行为;

2、检查在建工程是否进行安监、质监备案;

3、检查外埠进秦企业是否按规定办理了相关手续,项目管理机构是否健全,人员是否到岗,是否存在挂靠行为。

牵头领导:副局长张兴;牵头部门:法制科、建管科、稽查大队;协办部门:审批科、勘设科、交易中心。

(二)净化市场环境,组织开展专项治理

对建设工程存在的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及招投标代理机构进行重点治理。主要包括:

1、检查招投标过程中招标项目是否存在利用标段划分来规避招标、肢解发包工程的行为;检查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是否有排斥潜在投标人和允许招标人违法随意裁决的内容;

2、检查招标后合同实施阶段是否存在阴阳合同问题、合同当事人双方是否存在有签订背离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以及违背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补充协议问题。

3、检查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是否健全,项目经理等人员是否到岗,是否符合要求;

4、检查监理单位项目管理机构是否健全,总监理工程师等监理人员是否到岗,是否符合要求;

5、检查建设单位是否按时拨付工程款,施工单位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

6、检查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存在超资质代理和出借证书、挂靠代理行为;检查招标文件售价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向中标人收取招标服务费行为。

牵头领导:副局长延素芬;牵头单位:建管科、勘设科、稽查大队;协办单位:审批科、招标办、清欠办。

四、实施步骤

此次净化工程项目检查专项整治工作分五阶段进行:

(一)组织发动阶段(4月20日-5月10日)

对2007年1月1日以后开工建设,尚未竣工的工程项目进行调查摸底、统计、造册、备案,召开全市建设工程项目检查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发布被检项目名单,检查内容及标准。

(二)全面整顿、专项治理阶段(5月11日-8月20日)

市建设局负责对市本级,各县建设局、开发区建设规划管理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在建工程进行拉网式全面检查,并注重对开发区及城乡接合部区域项目检查作为检查重点,对检查出的突出问题和重点案例进行专项整治,尤其要加大对国有及政府投资项目、房地产项目的检查、整治力度。对检查出的问题要说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市建设局建管科。

(三)联合查处阶段(8月21日-10月10日)

对检查出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梳理分析,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同时,抽查部分问题比较突出、情节比较严重的项目,对检查、抽查中仍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给予严肃处理。

(四)整改提高阶段(10月11日-11月10日)

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检查出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对检查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写出专题报告,及时反馈牵头单位。

(五)总结表彰阶段(11月11日-12月20日)

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并于12月5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市建设局建管科。市建设局将对各县(区)、各有关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检查验收,并适时召开全市建筑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表彰会议,对遵纪守法的建筑业企业、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五、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各主管领导要做到“三到位”,即,动员部署到位、组织检查到位、调查处理重大问题到位。

市建设局成立净化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市建设局局长王进勤为组长,副局长延素芬、张兴、助理调研员郑万涛为副组长,成员单位有建管科、勘设科、监察室、法制科、清欠办、稽查大队、招标办、交易中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建管科,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市、县都要设立举报信箱和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开。市建设局设立举报投诉电话是3063380(监察室)、3061341(建管科)、3644166-800(市建筑市场稽查大队)。同时,各级、各部门要分别成立组织,根据任务分工,进行责任分解,明确各级、各环节、各岗位的具体责任,建立层级责任制。并做到既要任务明确,责任到位,又要紧密配合,协调联动。

2、依法行政,严肃查处

检查中要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依法行政,不走过场。对该落实整改的问题,要发整改通知书并登记备案,跟踪落实。对该检查出的问题要严肃处理,对查处过程中拒不配合或拒绝查处,拒绝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要利用行政和法律手段,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对情节严重、产生恶劣影响的典型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等媒介予以公开曝光,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同时要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配合,把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与惩治腐败结合起来。

3、加强监管,完善机制

通过检查和专项治理,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建筑市场监管,加强建筑市场联动配合,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管理,完善监管办法,建立长效机制,实现从建筑交易市场到建筑施工现场、从勘察设计到竣工备案全过程管理和联动执法,使建筑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

 

 


责任部门:市建设局建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