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度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08-04-29 发布机构:民政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计划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文号: 索引号:131/2008-100241
秦皇岛市民政局二00五年工作总结
(二〇〇六年一月十日)
2005年,全市民政系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六届六次全会及市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民政宗旨,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按照各级民政工作会议的要求,不断强化民政部门职能作用,上下同心、奋发努力,圆满完成各项年度工作任务,有些重大社会工作取得了历史性突破,为构建和谐秦皇岛,推动三个文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主要成绩和特点
(一)社会救助工作取得重大历史性突破
1、切实加大城市低保工作力度。一是突出重点,深化分类施保工作。根据上级“分类施保”政策,我们针对城镇低保对象困难群众的不同要求,有效地实施分类救助。昌黎县出台了《关于对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实行分类施保的意见》;海港区为本区“三无户”和重病重残户每人每月提高低保标准15%。二是从去年1月1日起,全市城市区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82元,提高到了210元。各县区都能积极运作,追加提标后配套资金相应预算,并及时提高城镇低保标准。截止到12月底,全市对20193户、47620名城镇低保对象累计发放保障金4614.74万元,月人均补差72.3元。三是全年共争取上级低保资金3263万元,市县两级预算支出1352万元,确保了资金需求。四是关爱困难群众,真情为民解困。去年春节前夕,我们专门筹集资金50万元,购买彩色电视机500台,为我市所有城镇低保对象中没有电视机的500户特困低保户送上了一份新春大礼。
2、积极推行农村低保工作。《秦皇岛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已于9月8日下发,至去年12月份,各县区也出台了配套文件。这项制度的建立,把建国以来,农村一直实行的临时性随机性的临时救济改变为常规化、定期化、制度化的救济,更加有效地保障了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这是一个历史性的突破与进步,得到省民政厅领导和我市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据统计,全年对1973户、3033人实施了农村低保,累计支出79.2万元,人均补差21.2元。与此同时,去年我们还对领取《农村特困户》救助证的农村特困家庭18862户、45299名农村困难群众发放救助金434.96万元。
3、努力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水平。我市四县和山海关区已逐步将集中供养1318人集体农转非,全部纳入城镇低保;同时,各县区正在着手建立区域性敬老院,卢龙县“农村特困老人福利院”于去年11月21日举行奠基仪式。
4、不断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和体系。8月29日,市政府通过了《关于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除北戴河区正在积极运作外,其它县区都出台了《城乡社会救助管理办法》,市直有关部门也正在制定配套措施;在推行农村医疗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去年初,我市下发了《关于建立城镇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海港区、山海关区、北戴河区、昌黎县已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出台了《城乡医疗救助管理办法》。去年以来,上级补贴我市城镇医疗救助资金86万元,市本级和海港区各配套50万元;上级补贴我市农村医疗救助金78万元,市本级财政安排10万元。截至年底,全市共对患大病的39名城镇低保对象进行了医疗救助,支出救助金5.4万元;对农村特困户、低保户、五保户和老优抚对象中患大病的5724名困难群众进行了医疗救助,支出医疗救助资金63.14万元。
5、妥善做好受灾群众的救助救济工作。 我市部份县区去年以来又遭受了较为严重的春旱、风雹、暴雨灾害。据统计,受灾人口93.6万人,因灾死亡6人,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88亿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2.7亿元。一是及时下拨救灾资金。全市各级共安排救灾款784万元,较好地保障了灾民贫困户的基本生活。二是规范灾民救助程序,推行灾民救助卡制度。全市落实了“户有卡、村有册、乡(镇)有台帐、县有灾民档案”的要求,坚持发放救灾款物“三公开一监督”原则,防止优亲厚友、发放不公等现象发生。三是做好春荒和冬令期间的救济工作。下发了《关于做好春荒期间灾民生活安排的紧急通知》,对重点乡镇村的无钱、无粮、无自救能力的灾民贫困户,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层层签订责任状;为解决冬令和两节期间灾民贫困户的困难生活,又及时下拨了冬令救灾款221万元(含昌黎扩权县42万元),重点救助7.3万名无自救能力的灾民特困户,并于去年12月29日全部下拨到县区,保证救灾资金及时到位。四是社会捐助网逐步完善。全市日常捐助站点212个,全年共接收社会捐赠款53.7万元,捐赠衣物5.49万件;成功组织了对印度洋海啸捐款活动,共接收捐赠款84792.4元;深入开展“冬衣暖人心”社会捐助活动,共接收社会捐赠款42万元,捐赠衣物3.7万件;海港区在全市率先建立了慈善超市,我市现有慈善超市12家。五是减灾备灾工作初见成效。制定和完善市、县两级救灾应急预案,指导和督促乡镇制定救灾应急预案,明确了应对灾害的工作规程;积极筹措资金,筹建市级救灾仓库,为做好应对各种突发灾害的准备工作打好基础;全市共列救灾预备费265万元,其中市本级列100万元。
6、大力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紧紧围绕解决贫困人口温饱和增加农民收入两大目标,坚持以贫困人口为基本对象,大力实施“整村推进”扶贫计划,不断拓宽扶贫思路,坚持资金进村入户,强化扶贫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全市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去年共争取上级扶贫资金1584万元,本级配套113万元,较好地解决了1.1万人的温饱问题,0.8万人低收入人口脱贫;实现第二批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返贫率控制在5%以内的目标。
(二)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1、认真做好双拥优抚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双拥工作宣传力度。在我市高速出口、滨海大道等主要交通要道显著位置制作了3块大型永久性高架双拥宣传广告牌,进一步提升我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城市形象。二是积极做好迎接省双拥模范城检查工作。我市被省评为“双拥模范城”,昌黎县、抚宁县被评为“双拥模范县”。三是出台了《秦皇岛市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为解决我市重点优抚安置对象医疗难问题做出了有益的探索。四是圆满完成革命伤残人员换证工作。为2140名革命伤残人员(残疾军人2022人,机关事业单位残疾警察、民兵、民工118人)进行了换证工作,按时完成了2004年度优抚对象数据更新录入、上报工作。五是优待抚恤政策全面落实。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定补金都能按时足额发放;协调组织了省市领导慰问重点优抚对象和慰问部分抗战老战士;成功主办“纪念抗战胜利60周年、百名抗战老战士游港城”、“随军干部家属工作招聘洽谈会”“军地青年联谊会”等活动;组织3支驻秦部队,深入农村为重点优抚对象义务巡诊,医治人员300多人(次),并赠送了10000余元的药品;优抚事业单位建设再上新台阶。六是认真做好原8023部队退役军人的稳定工作。对 498名原8023部队退役军人进行了体检、评残工作,正在按政策为有残人员落实相关待遇。及时有效地处理了几起原8023部队部分退役军人集体赴省、进京上访问题;同时,督促县区制定应急预案,认真做好防范稳控工作,有力地维护了我市稳定。
2、按时完成了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全市共接收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1644名,需要在市区安置工作的480名。我们突出重点和择优安置的原则,确保重点安置对象优先安置到效益较好的单位,全市安置任务已基本完成;完成了2004年冬季入伍士兵优待安置证的核查与发放工作,提高了城市区退役义务兵待分配期间生活补助金标;下大力抓好安置任务有偿转移工作,共收缴有偿转移金98万元;鼓励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全市自谋职业人数为 196人,占应安置数40.8%;还多次与企业协调,解决了部分退役士兵上岗难的问题,维护了士兵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积极做好上访退役士兵的思想稳定工作,制定了“秦皇岛市关于处置退役士兵上访事件的工作预案”,有效地遏制了退役士兵的进京赴省上访。
3、进一步强化军休服务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军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全年共接收军休干部137人;省厅共下达我市军休经费2569.7万元,其中军休专项经费2414.5万元,军拨款155.2万元;积极推进医疗改革,多次与市财政和医保部门进行协调,就军队退休干部纳入地方医保体系达成一致意见,提出初步方案;市第一干休所和燕山街道办事处联合成立了干休所民调小组,为干休所休干和家属疏导纠纷、化解矛盾,反映群众呼声和提供法律援助等服务,受到了休干和家属的好评;认真组织参加全省军休干部书法、美术、摄影展,我市上报的56件作品,有24件作品入选,有18名军休干部和工作人员获奖,我市还同时获得组织奖。
(三)村民自治和社区建设工作继续推进
社区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在城市区继续抓好完善社区硬件设施,完善制度措施,充实社区干部队伍,理顺社区内外关系等工作;深入开展社区共驻共建活动,并建立长期共建机制;先后组织召开了全市社区建设工作调度会和社区工作表彰大会,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命名了14个精品社区和14个特色社区,并对在社区共驻共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50家先进单位和36名先进社区工作者进行了表彰;按照市委提出的“创建和谐社区”的要求,起草了全市“创建和谐社区”的标准;积极探索施行社区服务认证制度,海港区出台了《关于部门工作进社区实施准入制度的意见》,全面实行社区准入制度;全面推进社区信息化管理,市局向106个社区免费发放了社区管理软件,北戴河区、山海关区安装完毕,并录入了有关数据;在县城社区建设工作上,各县都成立了社区建设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完成了社区规模设置,四县共成立了33个社区(昌黎县23个,抚宁县4个,卢龙县2个,青龙县4个);基本解决了社区办公用房,并采取乡镇干部分流、聘任等方式配齐了工作人员,不同程度地开展了社区工作和社区活动。
农村民主管理建设不断向前推进。协助农工委开展村务公开和“两会”制度规范完善月活动,进一步规范了村级民主决策机制,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活动;积极组织了对第六届村委会选举工作的调研,为第七届村委会选举工作总结经验;第七届村委会选举全面展开,市成立了领导小组,下发了通知,召开选举工作现场观摩会,开始组织培训骨干。
(四)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工作有了新起色
1、成立了秦皇岛市慈善协会,积极开展慈善捐赠活动。去年4月28日,举行了慈善协会成立暨“慈善一日捐”现场募捐大型活动,中华慈善总会会长范宝俊、省民政厅厅长夏玉祥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临祝贺;截止到目前,接收捐赠款物近350万元。为了发挥慈善基金的救助效果,广泛开展慈善救助活动,去年8月13日,市慈善协会和市福彩中心共同筹集资金30多万元,资助因家庭困难无力支付学费的108名贫困学生每人3000元。在今年元旦春节期间又筹资40万元,举行“慈善送关怀,棉衣暖人心”活动,为我市2000名困难群众送上2000件冬衣,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
2、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和社会福利企业管理更加严格。制定下发了《秦皇岛市老年人社会福利服务机构基本规范标准》,严格规范管理;年初对不具备福利企业性质的单位进行了清理整顿,全市共注销社会福利企业11家;申办新的福利企业6家,新增残疾人员就业69名。
3、“明天计划”工作得到较好落实,已为23名适应症的残疾儿童进行了手术康复治疗。收养工作继续规范管理程序,收养登记合格率一直保持在100%。
4、社会救助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大。市政府出台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病人医疗救治及救助办法》,先后组织开展了“让流浪乞讨人员回家过年”和“志愿者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活动,对我市城市区街头流浪乞讨、算命打卦封建迷信等人员进行综合治理,全年共救助困难群众4077人,有力地维护了我市旅游城市的良好形象。
5、老龄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积极落实《河北省老年人优待办法》。目前,除70岁以上老人免乘市内工交车正在协调外,其他均已得到基本落实;我市百岁老人补贴标准提高到每月100元,市卫生局所属县级医院落实了70岁以上老人门诊免收挂号费;与市国税、地税联合出台了《关于对老年利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积极推广海港区居家养老新模式,倡导科学文明的养老方式,不断拓宽养老服务范围,引导社会各界为老年人办实事;先后举行了全市老年健康知识竞赛和迎中秋“天洋杯”全市中老年体育健身系列表演赛,极大地丰富了全市老年人的业余文化生活。
(五)社会行政管理工作有新进步
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进一步落实“三免二减一备案”办法,积极扶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发展,去年全市已登记农经协70多个,纳入管理150多个;大力发展面向民营企业的服务组织和中介机构,已批准成立的市级面向私营企业的社会团体有17个,有力地促进我市民营企业发展;强化年检工作,促进民间组织健康发展,目前,全年已审查通过全市性社团188家,未参检社团73家;审查通过民非企业46家,未参检68家;积极协助公安、安全部门、法院等有关单位调查处理了非法民间组织2家。去年全市共新登社团62家,新登记民非企业单位66家,办理社团变更42家,民非变更20家。依法注销社会团体19家,民办非企业单位6家,并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了行业协会的变更归口工作。
区划地名和勘界工作进一步规范。去年以来,我们继续对全市行政区划调整规划草案进行调查论证和科学分析,完善了近期、中期、远期行政区划调整规划的修编工作;启动了“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出版了《秦皇岛市行政区划图》、《秦皇岛市城区地名图》;妥善处理冀辽界18号界桩被移动一事;完成了秦承线边界联查任务中青龙县与宽诚县交界的自查工作。按国家四部局《关于在全国城市设置标准地名标志的通知》要求,完成了对全市街路标志的整治工作,共清理不规范标志、私设标志30余块,积极做好迎接国家及省对我市上报的先进设标市进行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并通过了省级验收;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将海港区9条道路改造地名标志设置资金列入道路建设造价,首次实现地名标志设立与道路建设同时被纳入政府预算的模式,已经设立路标42块,40块待安装;将地名命名、更名工作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命名新小区18个、新登记地名64处、更正和确认地名998处;此外,我们还完成了海港区12座桥梁、170余条小街小巷的普查工作,为下一步命名、冠名工作做好准备。
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我们加强了对3个公墓和殡仪馆的指导,配合省民政厅对全市4个经营性公墓进行了年检,特别是对青龙和卢龙两县火化率偏低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去年年初,还处理了抚宁县杜庄乡东苏子峪村公益性墓地(青山陵园)对外销售和山海关区石河镇下沟村利用承包荒山私建墓地的违规行为。全年市殡仪馆火化尸体2700具,收入490万元,市区火化率达到100%;全年销售骨灰格位900个,墓穴700个,收入700 万元。我们还圆满安全地完成了殡仪馆和长安陵园清明节的祭奠接待工作,积极做好长安陵园购买群众的稳控工作,顺利完成了长安陵园为群众退款任务。
婚姻登记工作认真贯彻条例,严格依法登记,加强了婚姻登记处规范化建设;青龙县民政局克服种种困难,成立了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全市实现了集中登记;组织召开了全市婚姻登记工作会议,对各县区婚姻登记处从工作制度、办理程序、登记收费和开展服务等各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年办理结婚登记21620对,办理离婚手续3685对。
(六)社会福利彩票发行工作有新提高
全年共销售福利彩票15180万元,为我市筹集福利资金1826.36万,按照年初省募委下达的年销售6270万元的任务,超额完成省中心下达的任务8910万元,超额比142.1%,人均销量为55元。中福在线销售3914万元,全国先后有19个省、市(自治区)的104批、近1000余名同行来我市参观考察,10月8日,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专门发来贺信,称赞我市“为全国中福在线即开型彩票试点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同时,全市福利彩票各投注站点共安排下岗人员就业302人,其中特困户54人、双职工下岗人员162人、低保户85人,有利地维护了我市社会稳定。
(七)向上级部门争取各类资金有新提高
全年争取上级各项资金补贴共10,519.4万元,比去年增长27.37%,为较好地完成各项民政工作任务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去年以来,我们在市委统一安排部署下,历时四个多月,深入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局党组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了6个方面23条具体整改措施,有力地民政工作开展;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和县(区)域经济发展,狠抓了行政效能的提高和工作的落实,制定了《关于加强机关暑期管理有关问题通知》,通过教育整顿,内部管理更加严格,机关办事程序和工作秩序更加正规,机关作风得到转变,工作效率大为提高;按照省市对专项资金进行综合治理的要求,深入各县区专门对救灾款、低保和扶贫资金、抚恤事业费等专项资金综合治理进行重点督导和检查,发现问题给予及时纠正,保证了自查自纠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继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评议工作,推行行政公开审批,目前,我局共有16项审批、审核业务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办理的,提高了办事效率,树立民政部门的良好形象,为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实现我市率先发展的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此外,我局民政财务审计、人事组织、老干部、法规信访、民政宣传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事改企”和改制工作在艰难中向前推进;市干休一所、二所、社会福利院、殡葬管理处、福利公司、社会救助站、军供站等直属单位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05年我市民政工作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需要我们认真克服,主要是:
(一)民政系统的部分干部包括少数领导干部思想陈旧、暮气太重,缺乏创新意识、改革意识,满足于守摊,不思创业;一些同志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能力欠缺,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工作落实不够,严重制约和束缚各项工作的落实和民政工作的快速发展。
(二)个别县区由于本级财政困难,工作中存在“等、靠、要”的思想,致使一些工作(如区域性敬老院改造等)严重滞后,影响全市民政工作的全面推进。
(三)由于我市部份县区连续遭受较严重的自然灾害,一部分灾民贫困户的生活相当困难,灾民的缺粮问题越发突出,救灾资金不足。
(四)优抚对象的“医疗难”问题依旧比较突出,甚至出现了少数优抚对象“因病返贫”的现象。
(五)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上访、因退役士兵安置引起上访和其他各类民政对象上访事件还时有发生,做好民政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还很艰巨。
公开程序:局内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