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旅游局关于开展三个“十佳” 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4-08        发布机构:旅游和文化广电局        字体:[   ]

体裁分类:综合政务        主题分类:规范性文件        文号:        索引号:175/2009-144224

各县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业:

2008年,全市旅游行业齐心协力,圆满的完成了奥运旅游接待任务。为表彰先进,总结“旅游行业服务质量管理年”工作实效,根据市旅游局《关于在全市星级饭店、景区、旅行社开展三个“十佳”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决定近期启动三个“十佳” 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及程序

1、三个“十佳”评选以企业自行申报为主;

2、“十佳”评选条件、标准以秦旅字[81]号通知精神为准(通知和申请表可登陆“秦皇岛旅游网”进行查询和下载);

3、各单位在申报参选的同时,应提供“服务质量管理年情况总结”、自查打分“评分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4、各县区旅游局负责本辖区所属企业的推荐参选工作,各三星及以上饭店、国际旅行社直报市旅游局;

5、考评组将对各申报单位进行量化考核和综合考评,根据考核得分,结合旅行社业务年检、星级复核和景区质量等级复核情况评选出“十佳星级饭店”、“十佳旅游景区”、“十佳旅行社”予以表彰奖励。

二、评选要求

1、各申报参评单位要认真对照评选标准,全面开展自查,正确填写评分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严禁弄虚作假。虚报情况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评比资格,并在行业内通报。

2、各县区旅游局要认真做好辖区范围内的评选发动工作,务必将评选工作贯彻到所有行业企业,把好推荐关口。

3、各单位评选申报材料务于2009年2月27日前上报市旅游局行业指导科。

联系人:倪宝君、薛昆、张玉强,电话:3661015,传真:3661013,电子邮箱:nibaojun@126.com或xk3661015@163.com。

特此通知。


责任部门:市旅游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