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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4日政协秦皇岛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秦皇岛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自2月2日开幕到2月3日下午4时,大会秘书处共收到提案434件。其中,委员个人提案310件,市政协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等集体提案124件。 根据《政协秦皇岛市委员会提案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对收到的提案进行了认真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428件,占提案总数的98.61%。其中,属于经济建设方面的提案113件,占26.40%。政治建设方面的提案34件,占7.94%。文化建设方面的提案40件,占9.35%。社会建设方面的提案204件,占47.66%。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提案37件,占8.64%。未予立案的提案6件,占提案总数的1.39%。 大会闭幕后,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将会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及时向有关单位交办。对未予立案的,将向提案者进行解释说明。对会后收到的提案,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将及时审查立案,按规定程序做好交办工作。 2015年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法治秦皇岛建设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市政协委员和政协参加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牢牢秉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工作方针,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以政协提案的新成绩,为建设全面小康、富裕殷实、山清水秀的沿海强市、美丽港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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