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海岸建筑退缩线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并印发实施。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加强海岸线保护,维护海岸线生态平衡和环境安全,防止无序开发和占用海岸线资源,落实《秦皇岛市海岸线保护条例》中“建筑退缩线制度”的法定要求,细化管控规则,特制定本《规定》,为海岸带生态安全筑牢法治屏障。
《规定》的出台有利于强化陆海统筹,减轻海洋灾害影响,维护公众亲海权益,构建海岸带生态安全格局,促进海岸带健康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二、起草过程
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依据《秦皇岛市海岸线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本着科学实施规划管理的原则,充分借鉴广东、山东省经验做法,结合各县区实际情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规定》的起草工作。经过征求意见、调研座谈、会议研究以及多轮修改、完善,形成《规定》草案送审稿。
送审稿提交后,市政府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研究,市市场监管局按照程序进行了市场公平性审查,市司法局按照立法程序进行了审查工作,同步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书面征求了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沿海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意见,对草案送审稿进行了反复研究修改。
2025年10月30日,市第十五届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规定》,10月31日,正式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规定》共九条,核心内容包括海岸建筑退缩线划定、管控、组织保障等。
第一条至第二条,明确了《规定》制定的目的、依据与核心概念。海岸建筑退缩线是指为保护海岸带生态系统、抵御海洋灾害、拓展亲海空间而设置的控制建筑物面海一侧陆域边界的限定线;避让区是指海岸线与海岸建筑退缩线之间的区域。
第三条至第四条,明确了退缩线划定主体、划定原则与程序。划定海岸建筑退缩线,应遵循“生态优先、安全防护、严格管控、便于管理”四大原则,由沿海县区政府(管委会)按属地划定,其中秦皇岛开发区东区退缩线纳入山海关区退缩线划定成果,北戴河新区退缩线范围实行跨县区统筹划定。划定成果需经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实施。海岸建筑退缩线经批准后,未经规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因海洋灾害、海岸线修测等确需调整的,需经市政府同意后重新报批。
第五条至第七条,明确了避让区内的管控措施与要求。
避让区内建筑按照“准入清单+分类管控”的原则实施管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规划要求的前提下,仅允许纳入“准入清单”的九类建设活动进入避让区。准入项目需严控规模、提高利用效率,并报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同意(涉密项目报市政府)后方可审批。
现状合法建筑可装修修缮,但不得增加建筑面积、高度;确因安全需改建翻建的,须保持原有规模,且不得缩小退线距离,规划方案需报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方可依法审批。
海水浴场等游客集中区域可以建设洗手间、急救中心等必要设施,需遵循“集约必需”原则,严控数量、体量与海域距离,不得分割沙滩,外观需与海洋环境协调,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明确了退缩线管理责任。建立“市直统筹、县区主责、部门协同”的监管体系,并具体明确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城市管理部门、海洋渔业部门、林业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和沿海各县区政府(管委会)的责任,确保管理到位。
第九条,明确了实施日期。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将随法律法规及国家、省政策调整同步优化,确保管控措施始终适配海岸带保护与高质量发展需求。
原文链接:秦皇岛市海岸建筑退缩线管理规定 http://www.qhd.gov.cn/front_pcthi.do?uuid=E02CE9B6C6A10B504C16596D1A76B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