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行为,促进出租汽车行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保障运营安全与乘客合法权益,我市制定了《秦皇岛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我市2018年发布的《秦皇岛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已失效,为做好与国家2022年修订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有效衔接,并与《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其《实施办法》中有关市场准入与公平竞争的要求保持一致,同时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决策部署,结合本市实际情况重新制定本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切实保障乘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推动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起草依据
1.《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2017年7月28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23年11月30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正);
2.《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7月27日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发布,根据2019年12月28日《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关于修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2年11月30日《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关于修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3.《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2011年12月26日交通运输部第13号令发布根据2016年8月26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1年8月1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4.省内其他地市网约车管理办法。
5.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
三、起草过程
本《办法》的制定严格按照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发要求,经调研论证、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与公平竞争审查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最终形成。一是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召开巡游出租汽车司机、出租汽车公司经理、网约车平台公司、网约车司机等多场座谈会,以及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的意见建议。二是深入调研,借鉴各地市经验,组织学习组赴省内其他地市进行专题学习。三是举行听证会,组织群众代表、相关利益群体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听证会。四是对《办法》进行了专家论证与风险评估。五是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规定,《办法》通过市法制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双审”,确保了政策的科学性、合法性与可执行性。
四、主要内容概述
本《办法》共七章、四十五条,旨在构建规范、公平、绿色的网约车发展环境。重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确立发展原则,优化市场调控机制。坚持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明确网约车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发展定位,建立动态监测和调整机制,实现市场调节。并畅通准入与退出渠道,通过标准化管理,实现行业的动态平衡与优胜劣汰。
(二)坚持绿色导向,全面提升服务品质与安全。为服务国际旅游城市定位与“双碳”目标,明确新增网约车优先发展新能源汽车,并对轴距、续航里程等参数设定标准。此举不仅引导行业向绿色低碳转型,更通过统一提升车辆技术标准和安全配置,从根本上保障了运营安全与乘客体验,落实了高品质服务的初衷。
(三)推动巡网融合发展。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在《办法》中明确规定,网约车不得以巡游方式运营,巡游车可以在遵守网约车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以网约方式运营。既符合社会群众多样化出行需求,又确保市场运力充足,实现出租汽车市场的融合发展。
(四)厘清权责边界,构建协同高效监管格局。系统性地明确了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职责分工,优化了平台、车辆、驾驶员准入的办事流程。通过强化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致力于形成审批高效、监管有力、执法到位的综合治理体系,为行业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原文链接:秦皇岛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http://www.qhd.gov.cn/front_pcthi.do?uuid=2BFB308C054057A38CCB90272E5953D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