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秦皇岛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施动态管理的要求,因市政府年度工作的增加、变更等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对2025年度公布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秦皇岛市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安全管理规定”“秦皇岛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调出2025年度秦皇岛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二、增加“秦皇岛市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秦皇岛市对外开放口岸限定区域范围及管理要求的通告”“秦皇岛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具体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规定履行相关程序。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