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楠)10月9日,记者了解到,为深化殡葬改革,强化殡葬行业公益属性,满足群众生态安葬服务需求,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决定共同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工作。
在丧葬习俗改革方面,各县区统筹规划和建设殡仪服务站等集中治丧场所,合理设置祭扫专门区域,全面规范祭祀活动和殡葬用品管理,开展农村散埋乱葬专项治理。充分发挥村(居)委会和红白理事会作用,把治丧规范纳入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深入挖掘阐释清明节等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引导群众树立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殡葬新风尚。
在火葬土葬改革方面,民政、资规、林业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相互配合依法治理火葬区遗体违规土葬、殡葬设施违法占地、占用耕地及毁坏林地和草地建坟、骨灰装棺再葬、散埋乱葬等问题。土葬改革区推动乡村两级利用荒山瘠地建设公益性安葬设施,引导群众集中安葬遗体,倡导遗体深埋、不留坟头等环保安葬方式。
在节地生态葬法方面,我市大力推行和创新草坪葬、树葬、壁葬、海葬、公益花坛葬等不占或者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用不可降解材料的节地生态安葬方式。火葬区大力推进公益性骨灰堂建设,倡导建设生态安葬纪念园。对现有的墓穴式公墓,各县区结合实际进行生态改造,提倡深埋平坟、种植花草、植树造林。县级政府制定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激励政策,引导和鼓励城乡居民采取节地生态葬法安葬骨灰或遗体。
在骨灰海葬服务方面,充分发挥政府推进骨灰海葬的主导作用,加强骨灰海葬工作的组织协调,制定骨灰海葬实施方案和安全预案,完善骨灰海葬服务流程,稳妥有序推进骨灰海葬工作。各县区民政部门或殡葬服务机构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提供骨灰海葬政策咨询、预约申请、业务办理等便民服务,规范骨灰海葬服务档案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