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4日市政协十三届十三次常委会会议通过)
决定:
张海涛同志兼任市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
王秀丽同志兼任市政协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孙海云同志兼任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
陈丽茹同志兼任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
刘莹新同志兼任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