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秦皇岛市对外开放口岸限定区域范围及管理要求的通告
时间:2026-01-12
来源: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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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正常出入境秩序,确保秦皇岛对外开放口岸安全、顺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秦皇岛市对外开放口岸限定区域范围及管理要求通告如下

一、口岸限定区域范围划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第四条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按照“物理隔离、电子围栏、有效管理、因地制宜”原则科学划定口岸限定区域

二、秦皇岛市口岸限定区域范围

(一)北戴河机场原则上包括航站楼出境边防检查候检区至各国际登机口,国际登机口至入境边防检查现场。如国际航班停靠远机位,则对旅客(员工)从远机位机坪至航站楼之间运送的全过程实施监管。

(二)海港国际客运站原则上自客运站出境边防检查候检区至船舶舷梯口,船舶舷梯口至入境边防检查现场,以及客运船舶停靠泊位周边一定范围。如客运站与船舶之间需要摆渡车接驳,则对旅客(员工)乘坐摆渡车的全过程实施监管。(新国际客运站建成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划定口岸限定区域。)

(三)秦皇岛港

1.西港区。10#-13#码头、18#-19#码头、24#-25#集装箱码头:以岸线作业区的门式起重机为界,作业区及泊位周边一定范围。20#-23#码头:码头前沿至物理隔离设施之间的区域。

2.东港区。燃料油码头:自秦港一公司出入卡口至码头岸线前沿。

(四)秦山化工、渤海船务码头。以岸线作业区的门式起重机为界,作业区及泊位周边一定范围。

(五)山海关船厂码头、船坞。0#-7#17#码头:以岸线作业区的门式起重机为界,作业区及泊位周边一定范围;8#-16#码头:8#10#边检警务室以内封闭区域;1#-6#船坞:船坞作业区及周围一定范围。

三、口岸限定区域管理要求

(一)秦皇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依法对口岸限定区域实施管理,维护出境入境秩序。进出口岸限定区域的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应当接受边防检查机关的检查和管理。

(二)对因执行公务需要进出口岸限定区域的公安机关、解放军、武警部队等部门的有关人员和公务车辆,可以凭工作证件、工作证明、相关函件等进出口岸限定区域。对海关等口岸查验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执行抢险救灾、抢救伤病员、处置突发情况等紧急任务需临时进出口岸限定区域的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边检机关查验工作证件并提供必要通行便利。

(三)秦皇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通过实地巡查、视频监控等方式对口岸限定区域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对口岸限定区域实施警戒。边检机关应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口岸运营管理单位应切实履行自管职责,配合做好口岸限定区域管理工作,共同维护正常出入境管理秩序。

(四)今后新建(新增、临时对外开放)港区及经批准临时靠泊国际航行船舶的码头、船坞的口岸限定区域参照此文件的设置方法进行划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秦皇岛市对外开放口岸限定区域范围及管理要求的通告》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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