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9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决定接受刘文杰辞去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报秦皇岛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