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时间:2025-10-20
来源: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字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冀政字〔2025〕22号)要求,为做好我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和范围

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国境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

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二、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三、普查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市政府成立秦皇岛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秦皇岛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该领导小组不列入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普查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各县区要设立相应的农业普查组织机构,组织开展好本县区普查工作,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作用,广泛动员组织普查对象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协助做好普查工作。其中,普查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方面的事项,由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秦皇岛调查队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市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市发改委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动员、网络舆情等方面的事项,由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秦皇岛调查队、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和市旅游文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乡村振兴、农业生产等方面事项,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渔业生产经营方面的事项,由市海洋渔业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林业生产经营方面的事项,由市林业局负责和协调;涉及耕地信息等方面的事项,由市资源规划局负责和协调;涉及粮食、畜牧业、遥感测量等方面的事项,由国家统计局秦皇岛调查队负责和协调;涉及农村住户户籍方面的事项,由市公安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方面的事项由市人社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村及乡镇机构建设方面的事项由市民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农村水利设施方面的事项,由市水务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农业经营主体登记注册方面的事项,由市市场监管局和市数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司法系统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和农业经营户普查方面的事项,由市司法局负责和协调;涉军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和农业经营户普查方面的事项,由秦皇岛军分区保障处牵头和协调。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各级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

四、要素保障

(一)建强普查队伍。各级普查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以下称“两员”)。从有关单位商调兼职的“两员”,由原单位支付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做好经费保障。秦皇岛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所需经费按照满足工作需要、厉行节约、确保普查顺利完成的原则,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各级普查机构要科学编制普查经费预算,着力落实“两员”经费、充分保障遥感测量经费、合理测算普查信息化经费,加强普查经费监管,做到厉行节约、专款专用。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依法普查,确保数据质量。各级普查机构要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强化统计职业道德建设,做到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可信。坚持把数据质量放在首位,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强化数据质量全流程监督、全链条核查,依法查处并曝光普查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二)创新方法手段,推动数据共享。加强手持移动终端、卫星遥感、无人机和人工智能技术等现代化调查手段的应用,促进普查手段数字赋能,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广泛应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共享,加强普查资料开发利用,推动普查数据共建共治共享。

(三)强化业务培训,提升专业能力。各级普查机构要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开展普查工作,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要优化培训模式,构建“理论+实操+案例”的课程体系,搭建智能答疑平台,为普查工作提供智能化辅助,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四)做好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级普查机构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充分发挥传统媒体、新媒体以及有关部门服务平台的宣传渠道作用。多形式、多角度宣传农业普查政策和制度,深入解读统计法律法规,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会积极参与普查,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秦皇岛第市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

人员名单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0日

 

 

 

附件

 

秦皇岛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韩  恺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兴家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  晶   市统计局局长

李宏光   国家统计局秦皇岛调查队副队长

                (主持工作)

李旭东   市发改委副主任

张赞松   市财政局三级调研员

常俊景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 杨德尧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刘  颖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翟竹博   市公安局副局长

        吴海印   市民政局二级调研员

张彬彬   市司法局副局长

闫  石   市人社局副局长

赵小鹏   市资源规划局二级调研员

李增斌   市水务局副局长

李海霞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段红杰   市数政局三级调研员

王瑞军   市旅游文广局一级调研员

        张春永    市统计局副局长

        陆  勇    市林业局副局长

        贾旭涛    市海洋渔业局二级调研员

袁  勇    国家统计局秦皇岛调查队副队长

        孙  宇    秦皇岛军分区保障处副处长

秦皇岛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统计局副局长张春永同志兼任。

主办: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承办: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冀ICP备06031179号-1     网站标识码:130300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