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秦皇岛市“孔明灯”管理规定》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6-05-22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   ]

体裁分类:规章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2026〕第2号        索引号:00035727X/2026-958

关于废止《秦皇岛市“孔明灯”管理规定》的决定

 

为维护法制统一,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秦皇岛市“孔明灯”管理规定》(2016618日秦皇岛市人民政府令〔2016〕第2号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