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华电昌黎500MW海上光伏试点项目变更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16 发布机构:海洋和渔业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syyhhyj/2025-599
关于河北华电昌黎500MW海上光伏试点项目变更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版)的公示
按照《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要求,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评审前要进行公示。现将委托单位华电秦皇岛新能源有限公司,受托单位海域海岛环境科技研究院(天津)有限公司编制的《河北华电昌黎500MW海上光伏试点项目变更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版)》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9月16日至9月28日(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和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人:柴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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