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4 发布机构:司法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000357851/2025-888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目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秦皇岛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施动态管理的要求,因部分决策事项政策要求发生变化或已被其他事项取代,目前已不具备实施条件,经市政府同意,对2021年度公布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市外事商务局承办的“秦皇岛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调出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二、将市住建局承办的“秦皇岛市级棚户区改造项目市场化运作管理办法”、“秦皇岛市级棚户区改造项目市场化实施方案”调出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