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支持缴存职工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政策
发布时间:2025-04-07 发布机构: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754021270/2025-160
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出台支持缴存职工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政策
市公积金中心4月1日出台政策,支持缴存职工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有效提振住房消费。一是缴存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二是缴存职工租住保障性住房,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
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