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城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 公示
发布时间:2025-03-06 发布机构: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文号: 索引号:000357448/2025-208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的养老政策和方针,适应秦皇岛市人口老龄化,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构建具有秦皇岛特色的养老服务设施体系,科学合理地安排养老设施,预留设施用地,提高养老设施服务品质,进一步推动秦皇岛养老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河北省养老服务条例》、《河北省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编制《秦皇岛市城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下称《规划》)。
一、规划目标
到规划期末,秦皇岛城市区实现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新格局,重点提升机构养老设施服务功能与社区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全面形成与城市区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养老服务体系,实现养老服务与医疗健康、旅游休闲、文化教育等相关领域互动发展,形成养老服务新业态。
二、主要规划内容
1、机构养老设施布局规划
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依据,结合在编的详细规划布设各级机构养老设施。加强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采取街道辖区范围与十五分钟生活圈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考虑服务半径与医疗设施等因素,确保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能辐射的范围占到片区总人口的70%以上。
新建机构养老设施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应遵循相关标准要求,在实施过程中依据本规划所给用地面积,结合实际情况在允许范围内适度调整。
2、城区社区居家养老设施汇总
规划按照0.5-1.2万人布置一所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半径不大于300米,新增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350平方米。老年人口较多的区域,根据实际增加建筑面积。
新建居住区应当建议以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老旧小区没有养老设施或者现有设施未达到配套建设指标的,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补充完善社区养老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