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司法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4年版)

发布时间:2024-12-31        发布机构:司法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000357851/2025-859

秦皇岛市司法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4年版)
序号省级主管部门事项名称设定和实施依据审批层级实施机关监管主体事项备注
1省司法厅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注销许可《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市级市级司法局设区市司法局
2省司法厅公证员执业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担任公证员,应当由符合公证员条件的人员提出申请,经公证机构推荐,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请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任命,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颁发公证员执业证书。省级、市级、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司法厅审核同意后,报请司法部任命
3省司法厅司法鉴定机构及分支机构设立、变更、延续、注销登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
《河北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
省级省司法厅(由市级司法部门初审)省司法厅
4省司法厅司法鉴定人执业、变更、延续、注销登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
《河北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
省级省司法厅(由市级司法部门初审)省司法厅